经修订或此后修订的马林县第617号条例(功绩制度条例)应适用于该区所有人员,除非该条例的规定与本部分第4章(自第70120条起)的规定相冲突。
区域内部组织理事的职权和职责
Section § 70071
本节规定,新成立的董事会的首次会议必须在选举结果经监事会认证并提交给州务卿后10天内举行。董事会可以制定自己的规则,并决定未来会议的时间和地点。
董事会会议 选举结果 监事会
Section § 70072
本节规定,董事会必须从其成员中任命一人担任副主席,该副主席将在主席不在场时主持会议。此外,董事会负责根据需要任命其他官员,以管理该区的运作。
董事会职责 副主席选任 主席缺席
Section § 70074
这项法律规定,董事会负责监督和管理该区拥有和运营的所有公共交通设施。这包括设定价格、租金和分类。他们还负责制定和执行与这些公共交通设施相关的规则、协议和时间表。
公共交通设施监督 费率设定 租金
Section § 70075
这项法律允许负责公共交通系统的董事会自行运营该系统,或者聘请其他公共或私人机构来管理其部分或全部。此外,董事会还可以与其他机构或公司合作,以改善在该区内部或外部的公共交通服务、设施、设备和运营。
公共交通系统运营 签约机构 公共交通服务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