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26281

Explanation

如果董事会以三分之二多数票决定,重新融资其债券债务将对该区有利,他们就有权这样做。他们可以用为该区发行的新债券来替换全部或部分此项债务。

只要董事会以其全体成员三分之二的投票通过决议认定,偿还全部或任何部分的债券债务将对该区有利,董事会即可偿还该债券债务或其任何部分,并为此发行该区的再融资债券。

Section § 2628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发行再融资债券不被视为承担新债务,因此不需要选民批准。董事会可以根据设立这些债券的条例,决定在任何付息日提前偿还这些债券。

Section § 26283

Explanation
本节概述了再融资债券的规则,这种债券用于发行新债券以偿还现有债券。它涵盖了所有方面,例如债券的发行方式、格式、到期时间、如何提前偿还以及利息的处理方式。本节还明确指出,这些债券可以被视为投资工具。

Section § 26284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当发行再融资债券时,它们的利率不能高于它们所取代的债券。这些再融资债券的偿还必须在一年内开始,并且必须在40年内全部偿清。

Section § 2628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出售再融资债券所得的资金只能用于购回或偿清那些发行这些债券是为了再融资的现有债务。偿还债务时,必须以其票面价值、应计利息或赎回价格进行。

Section § 26286

Explanation
董事会不必出售新债券来偿还旧债券,而是可以直接用新债券交换旧债券,只要交换是以其当前价值进行,并包括任何已累积的利息。

Section § 26287

Explanation
当债券被赎回时,必须将其交给区司库。司库会通过标记赎回方式(无论是交换还是购买),并注明购买金额(如果有的话)来注销这些债券。他们还会在债券和息票上打孔,打上“已注销”字样和注销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