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理事会已根据第 101166 条任命了区司库,则本章中使用的“司库”一词应指如此任命的区司库。如果理事会未如此任命区司库,则本章中使用的“司库”一词应指县司库。
债券形式和内容
Section § 101301
这项法律规定了董事会发行债券(一种以未来偿付为回报的贷款)时应如何管理。这些债券必须在10年内开始偿还,并在不超过50年内全部还清。
董事会可以分多批(称为“期”)发行债券,每一期债券可以有不同的开始和结束偿付日期。但是,每期债券的偿付也必须在10年内开始,并在50年内全部还清。
在正式债券准备好之前,他们可以发行临时凭证,例如过渡性证书或收据,这些凭证可以在正式债券可用时兑换成真正的债券。
本章授权发行的债券应按董事会确定的金额分期偿还,但偿付应不迟于自发行之日起10年开始,且应不迟于自该日起50年内完成。
董事会可将根据本章授权发行的任何债券分为两期或多期,并可为每期债券确定不同的发行日期和不同的到期日。每期债券应按董事会确定的金额分期偿还,董事会应确定每期债券的最早到期日,该日期不得迟于自该期发行之日起10年,并应确定每期债券的最终到期日,该日期不得迟于自该期发行之日起50年。
在债券实际发行或交付之前,区域可发行任何面额的临时或过渡性债券、凭证或收据,附息或不附息,形式由董事会规定,待正式债券准备交付时予以兑换。
债券 到期日 分期偿还
Section § 101302
这项法律解释说,董事会将决定所发行债券的面额或价值。这些债券将指明何时何地必须偿还。它们还将说明利率,利息支付方式为:第一年可选择每年支付一次或两次,之后每年支付两次。
债券面额 董事会决定 债券偿付
Section § 101303
这项法律允许董事会在出售债券之前决定,可以在某个固定的付息日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债券。偿还金额可以包括额外的一笔钱,但不能超过债券面值和应计利息的5%。这种提前偿还的选项以及具体价格,必须清楚地写在债券上。此外,关于提前偿还的通知必须按照特定规定,在偿还日期前的特定时间范围内发布。一旦偿还日期到来,这些债券将停止产生利息。
债券赎回 债券发行与出售 债券赎回条款
Section § 101304
本法律条文解释了区发行的债券如何签署和验证。董事会主席,或董事会指定的其他官员,必须签署债券。债券还需要司库的签名和秘书的会签。债券息票需要编号并由司库签署。大多数签名可以是印刷、石印或雕刻的,但其中一个原始签名必须是亲笔签署的。如果一名官员在签署债券后,但在债券交付前离职,其签名仍然有效。
债券应由董事会主席或由董事会通过决议为此目的授权和指定的区内官员签署。它们还应由司库签署,并由秘书会签。债券息票应连续编号并由司库签署。所有签名和会签,债券上的一项签名或会签除外,可以是印刷、石印或雕刻的。如果任何在债券或息票上出现其签名或会签的官员在债券交付给购买者之前不再担任该职务,则该签名或会签仍对所有目的有效且充分,如同其一直任职直至债券交付。
债券发行流程 区官员签名 董事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