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0243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区域为其雇员设立退休金制度,但如果这些雇员是工会成员,则相关条款必须通过与该工会的集体谈判协议来确定。如果设立了退休金委员会来管理该制度,委员会成员和区域雇员都可以担任委员会成员。此外,区域可以设立与退休金制度相关的信托账户。

Section § 10243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董事会与公共雇员退休系统签订协议,将其雇员纳入该退休系统。但是,属于由劳工组织代表的谈判单位的雇员,只有在集体谈判协议允许的情况下才能被纳入。

Section § 102432

Explanation
当区域从设有养老金计划的公有或私有公用事业公司接管现有设施时,该养老金计划中的人员将保留其相同的权利和福利。区域在购买该公用事业公司的设施时,必须考虑与养老金计划相关的任何现有义务,并确保这些义务反映在购买价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