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及其他债务凭证一般责任债券的授权
Section § 29150
这项法律允许一个区借钱、承担债券债务,并征收税款以偿还本金和利息。但是,债务总额不能超过该区内应税财产价值的15%。
Section § 29151
在区域决定通过发行债券承担任何新债务之前,它必须聘请工程师和经济学家等专业人士,为需要资金的拟议项目制定详细的计划和估算。这些计划有助于董事会评估项目是否现实可行。然而,如果区域只是为了完成已经启动的项目而发行更多债券,则不需要这些详细报告。
Section § 29152
当一个区想要发行债券来资助项目时,他们需要聘请工程师和经济学家等专家来撰写一份详细报告。这份报告应涵盖将用债券资金建造或购买哪些设施、总成本、建设需要多长时间、这些设施的预期收入、所需的债券金额,以及建设期间和之后可能需要的任何利息支付。报告还应包括该区所需税款的估算、这些税款的来源,以及每个来源的贡献比例。
Section § 29153
法律规定,在收到报告后,一个委员会必须决定一项工作计划是否可行和必要。如果项目被认为是必要的,委员会将确定为项目提供资金所需的债券金额。这个金额还应该包括施工期间的检查费用。一旦委员会做出这个决定,它就被认为是最终的,并确认他们审查的报告是完整和充分的,足以做出这些决定。
Section § 29155
每个县的监事会必须安排一次公开听证会,审查他们收到的报告。听证会应定在他们收到报告后的30到60天之间。
Section § 29156
Section § 29157
Section § 29157.1
如果董事会发现当前批准的债券金额不足以支付项目设施的费用,他们可以通过发行额外债券来确定还需要多少资金。如果该区已经发行了其最初授权的任何债券,这个过程将不需要进行公众投票。
Section § 29158
本法律条款解释说,一个区域需要获得所有县监事会的一致同意,或者一份特定命令,才能举行特别选举。这次选举将决定选民是否批准该区域通过举债来资助快速交通项目。
Section § 29159
本法律条款概述了公共工程债券特别选举决议中必须包含的内容。它要求说明目的、估计成本、债务总额、债券期限(最长50年)、利率(每年最高6%),以及建设期间支付的部分利息是否计入债券本金。它还需要税收估算、选举日期和详细信息,以及投票程序。如果债券投票失败,除非与另一项选举合并,否则六个月内不得召集类似的选举。
Section § 29160
Section § 29161
Section § 29162
Section § 29163
这项法律规定了如何向公众通知旧金山湾区捷运区的一项特别债券选举。它要求选举通知(包括董事会的一项决议)必须在该区内每个县至少一份广泛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刊登应每周一次,连续两周,且在选举前至少 (20) 天但不超过 (90) 天进行。如果任何县没有报纸,通知必须在该县的三个公共场所张贴。重要的是,通知只需提及与刊登地点相关的选区、投票站和选举官员,从而简化了每个特定地点的信息。
如果该区内任何县没有报纸出版,则该通知应在该县的三个公共场所张贴。
Section § 29164
本节解释,如果为某个区举行选举,该区负责支付所有选举费用,除非该选举与另一种类型的选举合并举行。在这种情况下,该区根据与其他选举组织者的事先协议分摊费用。
Section § 29165
这项法律规定,在特别债券选举中出现的轻微错误或失误,只要不显著影响纳税人或选民的权利,并且选举仍然授权发行区域债券,就不会使该选举无效。
Section § 29166
这项加州法律概述了特定区域内处理选举结果的程序。选举结束后,县选举官员有30天时间清点选票并将结果报告给区董事会。如果选举与其他选举同时举行,则清点选票和报告结果的规则将遵循《选举法》的不同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