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2920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的一个区域,通过一项正式决议,随时或定期发行和出售已授权的债券。

Section § 29201

Explanation

在出售债券之前,必须在当地报纸上每周刊登一次通知,连续两周。首次通知刊登后15天内不得进行销售。额外的广告和信息可以发送给投资机构并更广泛地宣传,但这些方面的错误不会使销售无效。董事会可以拒绝不满意的投标,但如果所有投标都被拒绝,可以选择私下出售债券,确保私人销售价格不低于之前收到的最高投标价。

在出售任何债券之前,应在该区内发行量大的报纸(如果有)上每周刊登一次通知,连续两周,且在首次刊登通知之日起15天届满之前,不得举行任何销售。此类广告的副本可在美国任何报纸或金融刊物上刊登,并且副本可邮寄给认可的投资交易商、银行、投资机构和统计组织,连同任何与该区及其债券相关的材料,但任何此类额外刊登的缺陷、未能邮寄或任何人未能收到任何此类邮寄材料,均不影响销售的有效性。如果董事会认定收到的投标在价格或投标人的责任方面不令人满意,则可以拒绝任何或所有收到的投标。如果未收到投标,或董事会拒绝所有收到的投标,董事会可以重新刊登广告或以私人销售方式出售债券,但是,如果债券以私人销售方式出售,其价格不得低于公开销售中收到的最高投标价(如果有)。

Section § 29202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当发布债券出售公告时,公告中必须包含债券的详细信息,并说明出售的具体条款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