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该区不运营任何公共交通设施,或者其外部边界与单一城市的边界重合,董事会可随时召集选举,以便向该区选民提交关于该区是否解散的问题。在向该区秘书提交一份由区内选民签署的请愿书后,该请愿书的签署人数至少达到总投票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25%),请求将该区解散的问题提交给该区选民,董事会应召集该选举。
圣迭戈县交通区解散
Section § 92000
这项法律解释说,如果一个公共交通区没有运营任何交通服务,或者它的范围和一个城市一样大,该区的董事会可以随时举行选举,询问选民是否希望解散该区。如果区内有25%的选民签署请愿书,要求就解散该区举行选举,董事会就必须组织这次选举。
公共交通区解散 区选举 选民请愿
Section § 92001
这项法律规定,一旦提交解散区域的请愿书,必须在接下来的60天内举行一次选举,供选民决定是否解散该区域。
为将该区是否应解散的问题提交给该区选民进行表决的选举,应在请愿书提交之日起的60天内举行。
区域解散 选民选举 请愿书提交
Section § 92002
本法律规定,当计划进行组织解散选举时,必须发布通知以告知公众。选举日期必须定在通知首次发布后至少30天,以确保人们有足够的时间为选举做准备。
选举通知 解散选举 公布要求
Section § 92003
本法律条文说明了关于是否解散圣地亚哥县交通区的选举选票上应包含哪些内容。选票必须包含与州和县普选选票相同的指示,外加一个具体问题:“圣地亚哥县交通区是否应解散?”选民的选择是“是”或“否”。
选举选票应基本包含在州和县普选中使用的选票上要求印刷的指示,并附加以下内容:
圣地亚哥县交通区是否应解散?
是
否
圣地亚哥县交通区 选举选票 解散
Section § 92006
这项法律解释了区域解散时其财产如何处理。如果区域的边界与城市的界限相同,该区域的所有财产都归城市所有。如果区域覆盖的范围超出一个城市,并且不运营任何公共交通设施,其财产将归属于该区域大部分所在的县。
区域解散 城市边界 财产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