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90170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特定区的领导权由董事会掌握。如果该区包含圣迭戈县的区域,圣迭戈市会选举七名或八名董事,具体取决于是否有非建制区。其他每个建制市和任何非建制县区各选举一名董事。如果出现平局,相关人员会随机决定。

如果该区扩大,圣迭戈市会获得另一名董事会成员。最初,此人由圣迭戈市市议会任命,并任职直至可以举行新的选举。

区政府应由在区成立时同时选出的董事会掌管。如果区内不包含县的任何非建制区,圣迭戈市应普选七名董事。如果区内包含县的任何非建制区,圣迭戈市应普选八名董事。第90050条规定的其余部分中的每个建制市以及县的非建制区(如有)应各选举一名董事。如果出现平局,相关董事应抽签决定谁将就任。
每当因区进行任何兼并而有额外成员被选入董事会时,圣迭戈市有权在董事会中增设一名成员。圣迭戈市市议会应任命该市有权获得的任何最初的额外成员,该成员应任职直至在圣迭戈市下一次董事选举中选出继任者并符合资格。

Section § 90171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当选的董事在当选时和整个任期内,都必须居住在他们所代表的城市或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