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应每年一月从其成员中选任一名主席,其任期由董事会任免。主席应主持董事会的所有会议,并对董事会通过的议案进行表决。
区域内部组织理事的职权和职责
Section § 50072
本节规定,董事会必须从其成员中任命一人担任副主席,该副主席将在主席不在场时主持会议。此外,董事会负责根据需要任命其他官员,以管理该区的运作。
董事会职责 副主席选任 主席缺席
Section § 50074
这项法律规定,董事会负责监督和管理该区拥有和运营的所有公共交通设施。这包括设定价格、租金和分类。他们还负责制定和执行与这些公共交通设施相关的规则、协议和时间表。
公共交通设施监督 费率设定 租金
Section § 50075
本法律条款允许管理公共交通系统的董事会有两种选择:他们可以自行运营该系统,或者聘请斯托克顿市、其他公共机构或私人公司来为他们运营该系统。
公共交通系统运营 斯托克顿市 交通服务承包
Section § 50075.5
这项法律规定,斯托克顿都会区以外的所有新的城际、城际间和乡村交通服务,必须至少每五年进行一次竞争性招标。当地主管部门也可以提交投标。招标公告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至少10天在圣华金县的一份报纸上发布。合同将授予符合所有要求的最低报价投标人。董事会保留拒绝所有投标并在必要时重新招标的权利。
在斯托克顿都会区以外提供的所有新的城际、城际间和乡村服务,应当至少每五年进行一次公开竞争性招标。对于此次招标,该区可以作为投标人之一。该区应当促使招标公告至少在圣华金县内一份发行量大的报纸上发布一次,该公告的发布时间应当在收到投标书之前至少10天。服务合同应当授予最低的负责任投标人。董事会可以拒绝任何及所有投标,并可自行决定重新招标。
竞争性招标 城际服务 城际间服务
Section § 50076
这项法律允许董事会建立并维护一个人事制度,以招聘和留住一支强大、积极的员工队伍。董事会有权决定需要多少职位、每个职位是什么以及应该支付多少薪水。如果有必要,董事会也可以取消这些职位中的任何一个。通常,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总经理负责为这些职位招聘人员。
董事会可采纳人事制度,以招聘并维持一支高效且士气良好的员工队伍。董事会应通过决议确定并设立为妥善履行区职能所需的职位数量和性质,并为每个设立的职位设定适当的薪金、薪金范围或工资。董事会可通过决议废除任何此类职位。除非另有规定,此类职位的任命应由总经理作出。
人事制度 招聘 员工士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