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50060

Explanation

本节阐述了区域董事会的选举方式。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两名由圣华金县监事会任命,两名由斯托克顿市市议会任命,第五名董事则由一个选举委员会任命,该委员会由监事会和斯托克顿市市长任命的五名市议会成员组成,通过多数票选出第五名董事。

区域的治理权应由一个由五名董事组成的董事会行使。其中两名董事应由圣华金县监事会任命。另两名董事应由斯托克顿市市议会任命。监事会,连同由市长任命的五名市议会成员,应组成一个选举委员会,该委员会应通过多数票任命第五名董事。

Section § 50061

Explanation
一旦区成立,必须在30天内完成任命。

Section § 50062

Explanation
如果董事会职位出现空缺,最初任命该董事的同一团体必须选择其他人来填补该空缺。新任命者将仅服务至原董事任期的剩余时间。

Section § 50063

Explanation
在开始工作之前,每位新任命的董事必须在被任命后10天内进行正式宣誓。这份誓词是承诺履行其职责,并且必须在法律允许主持宣誓的人面前进行。宣誓完成后,誓词必须提交至区办公室。

Section § 50064

Explanation

要想被考虑成为董事会成员,一个人必须在被任命之前在该区居住至少一年,并且必须仍然居住在该区。

任何人不得被任命为董事会成员或担任董事会成员,除非他是该区的居民,并且在被任命为董事会成员之前,已在该区居住至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