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在圣克鲁斯都会区设立一个交通区,该区域包括圣克鲁斯市和卡皮托拉市以及邻近的未划入市区的区域,以解决该地区的公共交通问题。该市与需要交通服务的邻近未划入市区的区域的地理位置关系,使得有必要发展一个单一的交通系统,以保护公共利益和福祉。
总则一般规定
Section § 98010
本法律条文阐明了在圣克鲁斯都会区设立一个交通区的必要性,该区域包括圣克鲁斯市、卡皮托拉市以及附近的非建制区。其目标是通过建立一个统一的交通系统,有效服务整个区域,从而解决当地的公共交通挑战,造福公共利益和福祉。
圣克鲁斯交通区 公共交通问题 卡皮托拉交通
Section § 98011
本节允许设立圣克鲁斯大都会交通系统,一旦成立,即可行使本法律部分赋予的权力。
圣克鲁斯大都会交通系统可依本部分规定设立,设立后可行使本部分授予的权力。
圣克鲁斯大都会交通系统 交通系统设立 交通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