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9828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一个区域对不动产和个人财产征税,最高可达每百美元评估价值五美分。该区域可以将此限额提高到十美分,但前提是该区域的选民以多数票批准这项增加。

Section § 98280.5

Explanation
如果交通董事会认为交通运营的收入不足以支付所有合法开支,他们可以征收一项税。这项税款将作为常规一般税收的一部分进行征收,以筹集所需资金。

Section § 9828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董事会每年征收税款,以偿还一个区的债券。这笔税款用于支付债券利息以及在下次征税款项收齐前到期的任何本金。这一过程持续到债券全部付清,或者区金库中有足够的资金来支付它们。如果债券的偿付在债券发行一年多后才开始,这项税款还会建立一个基金,以确保本金按时支付。

Section § 9828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董事会安排该区征收和收取税款。

Section § 98283

Explanation
本法律要求董事会使用由县评估员和州平衡委员会准备的财产评估作为确定区税的基础。然后,这些税款应由县税务员连同年度税单一起征收。

Section § 98284

Explanation
每年八月的第三个星期一之前,县审计员必须向董事会提交一份书面报告。这份报告应显示该区域内所有财产的总价值,该价值是根据已调整为公平和均衡的评估确定的。

Section § 9828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委员会必须在每年9月1日之前设定房产的税率。他们会根据县审计员报告的房产价值,确定每100美元房产应征收多少美分的税。这样做是为了确保能够征收到委员会之前计划所需的资金。只要税率不超过法律规定的上限,委员会设定的税率和对房产价值的评估在法律上都是有效的。

Section § 9828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委员会立即向县审计员发送一份报告,详细说明他们已设定的税率。

Section § 9828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区征收的税款将与县税一同征收。一旦征收完毕,最终金额将按照适用于其他税款结算的标准法律程序和后果,支付给该区的司库。

该区如此征收的税款应与县税同时并以相同方式征收。征收后,按照本条规定确定的净额,应依照法律规定的其他税款结算的一般要求和罚则,支付给该区的司库。

Section § 98288

Explanation
如果房产因未缴税款而被出售,之后通过支付欠款赎回,这笔赎回款项将被分配。县财务长会根据该区域应收税款占房产出售时所欠总税款的比例,将其分配给相关区域。

Section § 9828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一个县根据某项特定的公用事业条款提供服务,他们获得的报酬必须由县监事会和另一个委员会协商确定。但是,支付给该县的金额不能超过为该区收取的全部款项的0.5%。县收到的资金应计入县的普通预算。

Section § 98289.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根据本条征收的任何税款,都会成为与其相关财产的留置权,并与县税同时生效。征收这些税款的程序遵循与征收县税留置权相同的程序,并且所有关于县税留置权执行的相关法律也适用于此。

本条规定征收的所有税款均为对其所征收财产的留置权,并应与县税同时成为留置权。此类税款的征收执行应以法律规定执行县税留置权的方式和手段进行,凡与后者执行有关的所有法律规定,在适用范围内均构成本条的一部分。

Section § 98289.5

Explanation

本节阐述了在特定销售税生效后,某些财产税的处理规则。一旦这项新的地方销售税开始实施,本节和另一节的规定将继续适用,即使其他相关规定可能不再适用。此外,如果财产税账单的任何部分可以在不产生滞纳金的情况下支付,并且支付时间与销售税的生效时间一致,那么该部分税款将被免除。

(a)CA 公用事业 Code § 98289.5(a) 自本章第8.5条(自第98290节起)规定的交易和使用税条例生效之日起,本条的任何规定均不生效,本节和第98289.3节除外。
(b)CA 公用事业 Code § 98289.5(b) 如果应向该区缴纳的任何财产税分期付款,可在交易和使用税条例生效之日或之后,依照《收入和税收法典》第1部第5章第2.1章(自第2700节起)在不产生滞纳金的情况下支付,则该部分分期付款将被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