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可采纳人事制度,以招聘并维持一支高效且士气良好的员工队伍。董事会应通过决议确定并设立为妥善履行区职能所需的职位数量和性质,并为每个设立的职位设定适当的薪金、薪金范围或工资。董事会可通过决议废除任何此类职位。除非另有规定,此类职位的任命应由总经理作出。
区域内部组织理事的职权和职责
Section § 98112
这项法律规定,董事会负责监督和管理该区拥有和运营的所有公共交通设施。这包括设定价格、租金和分类。他们还负责制定和执行与这些公共交通设施相关的规则、协议和时间表。
公共交通设施监督 费率设定 租金
Section § 98113
这项法律允许负责公共交通系统的董事会自行运营该系统,或者聘请其他公共或私人机构来管理其部分或全部。此外,董事会还可以与其他机构或公司合作,以改善在该区内部或外部的公共交通服务、设施、设备和运营。
公共交通系统运营 签约机构 公共交通服务改善
Section § 98114
这项法律允许董事会建立并维护一个人事制度,以招聘和留住一支强大、积极的员工队伍。董事会有权决定需要多少职位、每个职位是什么以及应该支付多少薪水。如果有必要,董事会也可以取消这些职位中的任何一个。通常,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总经理负责为这些职位招聘人员。
人事制度 招聘 员工士气
Section § 98116
每年,区董事会都必须对其所有财务记录进行审计。这项审计必须由注册会计师或县审计员执行。区将向县偿还这些服务的费用。审计完成后,审计报告副本必须送交监事会以及区内各市的市议会。
年度审计 财务记录 注册会计师
Section § 98117
这项法律允许董事会为某些开支自动批准付款,而无需逐一审查每笔付款。这些付款只能在开支已获得董事会批准、不超过批准的金额,并且也获得了总经理的签字批准的情况下进行。
董事会批准 付款要求 区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