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9834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债券如何发行和出售。债券的售价必须至少等于其票面价值。在出售债券之前,董事会需要发布公告,征集密封投标。如果收到的投标令人满意,债券将出售给出价最高且有责任的投标人。如果投标不令人满意或未收到投标,董事会可以拒绝所有投标,并可以选择重新启动招标程序,或者私下出售债券。

债券的发行和出售价格不得低于其票面价值,但其他方面由董事会决定。在出售任何债券或其中任何部分之前,董事会应以其可能规定的方式发布邀请密封投标的通知。如果收到满意的投标,待售债券应授予出价最高且负责任的投标人。如果未收到投标,或者如果董事会认为收到的投标在价格或投标人的责任方面不令人满意,董事会可以拒绝所有收到的投标(如果有的话),并可以再次发布邀请投标的通知,或者通过私人出售方式出售债券。

Section § 98341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说明了债券销售所得资金的处理方式。首先,所有额外收入,如利息,都将存入一个基金,用于偿还债券。剩余资金则存入区财政库中的一个特定基金,且只能用于债券获批的特定目的。如果完成这些目的后仍有剩余资金,则会转入债券偿还基金。待所有债券债务偿清后,任何剩余资金将转入该区的普通基金。

Section § 9834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董事会提前规划,并在债券总额中包含额外资金,以支付这些债券的利息。这样做可以代替立即向民众征税来支付利息。在项目购置、建设或完成期间,利息可以被覆盖长达五年。

代替立即征收税款以支付根据本部分产生的任何债券债务的利息或其中任何部分,董事会可以在估算通过债券筹集的必要金额时,包含一笔足以支付所有或部分债券在购置、建设或完成期间的利息的款项,但期限不得超过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