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可在一个目前未考虑铁路运输,但区认为董事会可从公众沟通、建议以及对区运营、政策、程序和计划的反馈中受益的任何可识别区域内设立公民咨询委员会。
区级权力与职能公民咨询委员会
Section § 30650
在就铁路交通系统的路线、高程或车站位置做出决定之前,区可以在该区域设立一个公民咨询委员会。该委员会将专门针对铁路系统的特定路段,并可以帮助指导此类决策。
铁路交通系统 路线规划 车站选址
Section § 30652
这项法律允许区在目前没有铁路运输计划的区域设立一个公民咨询委员会。该委员会的目的是向区董事会提供关于其运营、政策、程序和计划的反馈、建议和意见。
公民咨询委员会 公众沟通 区董事会反馈
Section § 30653
这项法律要求区域为不同区域设立公民咨询委员会。每个委员会代表一个特定区域,包括轨道交通系统的不同部分,例如车站结构周围的区域以及连接它们的铁路线。它还涵盖了目前没有规划轨道交通的区域。
(a)CA 公用事业 Code § 30653(a) 区域应指定每个公民咨询委员会所代表的区域,为轨道交通系统的任何可识别部分设立单独区域,并为区域内目前未考虑轨道交通的任何可识别区域设立单独区域。
(b)CA 公用事业 Code § 30653(b) “轨道交通系统的可识别部分”指围绕一个或多个车站结构以及结构之间线路的、具有共同利益的区域。
公民咨询委员会 轨道交通系统 车站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