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2840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持证人只能从事某些特定的商业活动。他们可以通过购买主要在本州经营的小型或更小型企业的股票来提供资金帮助。他们还可以向这些企业提供管理支持,包括技术帮助。此外,他们提供的资金帮助中至少有20%必须来自购买主要在本州经营的更小型企业的股票。

任何持证人均不得从事以下业务以外的任何业务:
(a)CA 公司法 Code § 28400(a) 通过购买在本州全部或实质性开展业务或拟开展业务的小型企业或更小型企业的证券来提供融资援助的业务。
(b)CA 公司法 Code § 28400(b) 向在本州全部或实质性开展业务或拟开展业务的小型企业或更小型企业提供管理援助(包括管理和技术援助)的业务。
(c)CA 公司法 Code § 28400(c) 持证人提供的所有融资援助中至少有20%应当通过购买在本州全部或实质性开展业务或拟开展业务的更小型企业的证券来实现。

Section § 28404

Explanation
如果持证人向小型企业提供融资帮助的目的是为了规避本法律分部所规定的规则,则不允许这样做。

Section § 2840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某些持牌人或公司在购买特定类型的债务时,不受《加利福尼亚州宪法》设定的通常利率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