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公司法 Code § 25131(a) 在非发行人交易中要约或出售的证券,如果根据第25111条不符合资格,应根据本条通过通知方式获得资格;但根据1933年《证券法》A条例项下的豁免在非发行人交易中要约的证券,应根据第25113条获得资格。
(b)CA 公司法 Code § 25131(b) 根据本条通过通知方式获得资格的申请应由代表其进行要约的人或由发行人或任何经纪自营商签署并核实,除第25160条规定的信息和第25165条要求的送达传票同意书外,还应包含专员规则要求的信息并附带专员规则要求的文件。为此目的,专员可以对发行人和证券类型进行分类。
(c)CA 公司法 Code § 25131(c) 如果本法项下没有停止令或第25143条 (a) 款项下的命令生效,则根据本条获得的资格在申请或其最后一次修订提交后的第10个营业日加利福尼亚时间中午12点自动生效(且证券可以根据经修订的申请条款进行要约和出售),或在专员确定的更早时间生效。
(d)CA 公司法 Code § 25131(d) 除非申请人或代表其进行分销的人已知悉,或他们可以不费不力地提供,否则不得根据本条要求提供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