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9630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如果公司希望将其财产用作抵押品以担保合同或义务,该决定可由董事会做出。通常情况下,成员无需批准,除非公司章程或附则另有要求。

Section § 963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加州公司出售或转让其大部分资产的规则。首先,董事会必须批准这项交易。如果该交易对公司而言不寻常,那么公司成员也需要批准,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即使成员批准后,董事会也可以取消交易,但他们必须尊重与第三方的任何合同。董事会可以决定交易条款,支付方式可以是金钱、财产或证券。

(a)CA 公司法 Code § 9631(a) 遵守第9142条的规定,公司可以出售、租赁、转让、交换、转移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全部或绝大部分资产,当主要条款符合以下条件时:
(1)CA 公司法 Code § 9631(a)(1) 经董事会批准;并且
(2)CA 公司法 Code § 9631(a)(2) 除非该交易属于其正常业务活动范围,经成员(第5034条)批准,以及经章程或附则要求批准的任何其他个人或实体批准,无论是在董事会批准之前还是之后,以及在交易之前还是之后。
(b)CA 公司法 Code § 9631(b) 在不违反章程或附则任何规定的前提下,董事会可以,尽管已获得成员(第5034条)或该其他人的批准,放弃拟议的交易,无需成员进一步行动,但须遵守第三方的合同权利(如有)。
(c)CA 公司法 Code § 9631(c) 遵守第9142条的规定,此类出售、租赁、转让、交换、转移或其他处置可以根据董事会认为符合公司最佳利益的条款和条件以及对价进行。该对价可以是金钱、财产,或任何国内公司、外国公司或外国商业公司的证券,或其中任何一种。

Section § 9632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当公司转让其资产时,可以附上公司秘书的证明,确认董事会已批准该交易,已发出所有必要的通知,并且该转让是合法有效的。该证明应说明资产转让是否属于正常业务,或者是否涉及公司大部分或全部公司资产,以及成员是否已批准。这份证明是交易合法性的有力证据,并能保护那些善意购买且不知晓任何隐藏限制的买家或贷款人。

Section § 9633

Explanation
如果一家公司计划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理其大部分或全部资产,它必须在交易前至少20天书面通知司法部长,除非他们从司法部长那里获得本规定的书面豁免。

Section § 9634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说明,关于宗教公司的一些规定(这些规定从法律的第5914条开始),在此处是适用的,但仅限于这些规定明确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