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0820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根据一项特定的加州法案定义了什么是“医疗服务计划”,并阐明了它适用于哪些公司。它指出,受《诺克斯-基恩法案》规管的医疗服务计划可以根据公司法典的两个特定部分成立,除非它们获得豁免。

Section § 1082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对于根据特定条款成立的医疗保健服务计划,只要这些条款提及总检察长,实际上应指受管理医疗保健部主任。这是对本分部其他规定的一项例外。

尽管本分部的任何其他规定,对于根据本分部第2部分(自第5110条起)或第3部分(自第7110条起)成立或受其管辖的医疗保健服务计划,本分部第2部分或第3部分中所有提及总检察长的内容,在医疗保健服务计划的情况下,应被视为指受管理医疗保健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