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712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一人或多人可以通过填写并提交名为“公司章程”的正式文件来成立一家公司。如果这些文件中列出了初始董事,他们就需要签署这些文件。如果没有,则至少一人必须签署,作为公司的设立人。一旦这些文件提交,公司就正式成立,并将无限期存续,除非另有规定。

(a)CA 公司法 Code § 7120(a) 一人或多人可以根据本部分通过签署并提交公司章程来组建公司。
(b)CA 公司法 Code § 7120(b) 如果公司章程中列明了初始董事,则章程中列明的每位董事均应签署并确认章程;如果公司章程中未列明初始董事,则章程应由一人或多人签署,这些人即为公司的设立人。
(c)CA 公司法 Code § 7120(c) 公司法人资格始于章程提交之时并永久存续,除非法律或章程另有明确规定。

Section § 712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加州非法人协会如何转变为公司。首先,协会必须投票批准这一变更。在公司章程中,必须明确说明该协会正在进行法人化。两名高级职员或理事会成员必须确认该变更已根据协会章程获得批准。一旦法人化,协会拥有的任何财产都将成为公司的财产,有表决权的成员将成为公司的成员。提交公司章程可作为任何不动产所有权的证明。债权人的权利和财产上的留置权不受影响,任何涉及协会的法律诉讼可以继续进行或由新公司代替。如果公司是由高级职员或成员发起但未遵循此程序,则新公司不能使用与原非法人协会相似的名称。

(a)CA 公司法 Code § 7121(a) 在现有非法人协会的情况下,经协会依照其章程和程序适当授权,协会可将其地位变更为公司法人地位。
(b)CA 公司法 Code § 7121(b) 除根据第7130条规定章程中必须载明的事项外,经(a)款授权的法人化章程应载明一个现有非法人协会(注明其名称)正通过提交章程而法人化。
(c)CA 公司法 Code § 7121(c) 根据本条提交的章程应附有由协会的任何两名高级职员或理事会成员出具的经核实的声明,声明该协会通过所附章程进行法人化已依照其章程和程序获得协会批准。
(d)CA 公司法 Code § 7121(d) 根据(a)款,非法人协会变更为公司法人地位后,协会的财产成为公司的财产,并且拥有第5056条所述类型表决权的协会成员成为公司的成员。
(e)CA 公司法 Code § 7121(e) 在本州任何县的县记录员办公室备案,该县为协会任何不动产所在地,经州务卿认证的、根据本条提交的公司章程副本,应证明公司对位于该县的所有协会不动产权益拥有记录所有权。
(f)CA 公司法 Code § 7121(f) 债权人的所有权利以及协会财产上的所有留置权均应不受损害地保留。任何针对非法人协会或由非法人协会提起的未决诉讼或程序可继续进行直至判决,该判决将对公司具有约束力,或者可以对公司提起诉讼或由公司取代其地位。
(g)CA 公司法 Code § 7121(g) 如果公司是由非法人协会的现任或前任高级职员、董事或成员组建的,且该公司并非根据(a)款组建,则该非法人协会可继续使用其名称,且该公司不得使用与该非法人协会名称相同或相似的名称。

Section § 7122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了加州公司命名的规则。如果一家企业想在名称中包含“银行”或“信托”等词语,需要获得金融保护和创新专员的批准。公司名称不能暗示其是慈善、公共或宗教性质的,除非事实如此并获得批准。名称还必须是独一无二且不具误导性的。它应与已注册或已保留的其他公司名称明显区分开来。如果公司使用误导性名称,该名称可能会被依法禁止。企业可以保留一个名称60天,但如果该名称属于这些限制范围,则不能连续延长保留期。

(a)CA 公司法 Code § 7122(a) 州务卿不得备案载有“银行”、“信托”、“受托人”或相关词语的章程,除非附有金融保护和创新专员的批准证书。
(b)CA 公司法 Code § 7122(b) 州务卿不得根据本部分备案载有名称的章程,该名称可能造成公司宗旨是公共的、慈善的或宗教的,或其是慈善基金会的印象。
(c)CA 公司法 Code § 7122(c) 公司的名称不得是州务卿认定可能误导公众的名称,且在州务卿的记录中应与以下各项可区分:
(1)CA 公司法 Code § 7122(c)(1) 任何公司的名称。
(2)CA 公司法 Code § 7122(c)(2) 任何被授权在本州内从事州内业务的外国公司的名称。
(3)CA 公司法 Code § 7122(c)(3) 根据本篇正在保留中的每个名称。
(4)CA 公司法 Code § 7122(c)(4) 已根据第2101条注册其名称的外国公司的名称。
(5)CA 公司法 Code § 7122(c)(5) 根据第2106条(b)款的外国公司的备用名称。
(6)CA 公司法 Code § 7122(c)(6) 当存在延迟生效或备案日期时,将根据公司文书成为本地或外国公司备案名称的名称。
(d)CA 公司法 Code § 7122(d) 尽管公司章程已由州务卿备案,公司使用违反本条规定的名称仍可被禁止。
(e)CA 公司法 Code § 7122(e) 任何申请人均可在支付《政府法典》中规定的费用后,从州务卿处获得任何未被(c)款禁止的名称的保留证书,且在证书签发后,其中载明的名称应保留60天。但是,州务卿不得为同一申请人或为同一人的使用或利益签发保留同一名称两个或两个以上连续60天期限的证书;也不得由或为同一人的使用或利益连续保留相似到属于(c)款禁止范围内的名称。

Section § 7122.3

Explanation
如果公司的名称违反了另一部法律中关于禁用名称的某些规定,州务卿就不能批准该名称。但是,这项限制不适用于符合《金融法典》中特定条件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