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252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公司董事会使用公司财产来担保贷款或履行合同,而无需获得其成员的批准,除非公司的章程或细则另有规定。

Section § 1252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公司出售或转让其大部分资产,前提是主要条款获得董事会批准,并且(如果需要)获得其成员的批准,除非该交易是常规性的。即使成员已批准,董事会也可以取消该交易,除非这违反了第三方协议。董事会根据对公司最有利的考量,决定交易的条款和利益。
(a)CA 公司法 Code § 12521(a) 公司可以出售、租赁、转让、交换、转移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全部或绝大部分资产,但主要条款须满足以下条件:
(1)CA 公司法 Code § 12521(a)(1) 经董事会批准;以及
(2)CA 公司法 Code § 12521(a)(2) 除非该交易属于其日常经营活动,否则须经成员(第12224条)批准,无论是在董事会批准之前或之后,以及在交易之前或之后。
(b)CA 公司法 Code § 12521(b) 尽管已获得成员(第12224条)的批准,董事会仍可放弃拟议的交易,无需成员的进一步行动,但须受制于第三方的合同权利(如有)。
(c)CA 公司法 Code § 12521(c) 此类出售、租赁、转让、交换、转移或其他处置可以根据董事会认为符合公司最佳利益的条款和条件以及对价进行。

Section § 1252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主要规定,当公司希望通过契约等法律文件转让其资产时,公司秘书可以附上一份证明。这份证明确认该转让已获得董事会的适当批准,并说明该财产是否不属于公司主要资产,或者是否属于正常业务活动的一部分。如果所转让的资产是主要部分且不属于正常业务,证明必须声明已获得成员的批准。这份证明可作为转让合法性的证据,特别是对于那些在不知晓任何信托或合规问题的情况下购买该财产或接受其作为抵押品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