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247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当涉及由公司成员选举的董事时,该组织必须根据其规模和运营方式,制定公平合理的提名和投票规则。

对于由成员选举的董事,考虑到公司的性质、规模和运营情况,成员应可获得合理的提名和选举程序。

Section § 12473

Explanation
如果公司利用自己的出版物宣传某位董事候选人,它必须在该出版物中为所有其他候选人提供相同数量的版面和关注,用于与选举相关的目的。

Section § 12474

Explanation

如果你正在竞选公司董事会的职位,你可以要求公司将与选举相关的材料邮寄给全部或部分成员。你必须先支付邮寄费用。公司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邮寄这些材料,除非他们根据法律的特定条款,给你选择以其他方式自行处理分发。

任何董事会选举候选人提出书面请求并支付合理的邮寄费用(包括邮资)后,公司应在此类请求提出后(前提是已付款)的10个工作日内,将候选人可能提供且与选举合理相关的任何材料,邮寄给所有成员,或候选人可能合理指定的部分成员,除非公司在请求提出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根据公司的选择,允许候选人享有第12600条(a)款第 (1) 项或第 (2) 项规定的权利。

Section § 1247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公司不得仅仅因为内容原因而拒绝发布或邮寄董事被提名人的材料,除非该材料可能导致责任。如果公司按照要求发布或邮寄了材料,则不会对内容中的任何问题承担责任。相反,提供材料的被提名人应对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问题或损害负责,并必须保护公司及其员工免受相关费用和索赔的影响。但是,如果公司认为发布材料会导致责任,可以请求法院允许不发布该材料。

(a)CA 公司法 Code § 12475(a) 除分节 (c) 另有规定外,任何公司不得仅基于材料内容,拒绝发布或邮寄根据本条规定应代表任何被提名人发布或邮寄的材料。
(b)CA 公司法 Code § 12475(b) 公司及其代理人、高级职员、董事或雇员均不承担刑事责任、任何过失(主动或被动)责任或对任何人的损害赔偿责任,原因是被提名董事提供的并根据第 12473 或 12474 条邮寄或发布的任何材料,但代表其发布或邮寄该材料的被提名人应承担责任,并应赔偿并使公司、其代理人、高级职员、董事和雇员以及他们中的每一个人免受因该材料或任何此类邮寄或发布而产生的所有要求、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和开支)、索赔、损害和诉讼原因的损害。
(c)CA 公司法 Code § 12475(c) 本节中的任何规定均不应阻止公司或其任何代理人、高级职员、董事或雇员寻求法院命令,以解除公司根据第 12473 或 12474 条承担的义务,理由是该材料将使动议方承担责任。

Section § 12476

Explanation
如果董事候选人多于可用职位,公司不得使用其资金支持任何特定候选人,除非董事会批准。

Section § 12477

Explanation

如果你想对公司选举、任命或罢免董事的方式提出法律质疑,你必须在九个月内启动该法律程序。九个月后,如果没有人提出任何异议,并且没有涉及任何欺诈行为,那么该选举、任命或罢免将被视为完全有效——即使在根据规定或公司章程发出通知的方式上存在错误。

质疑任何董事选举、任命或罢免有效性的诉讼,必须在选举、任命或罢免后九个月内提起。如果未提起此类诉讼,在没有欺诈的情况下,且选举、任命或罢免中唯一的缺陷是未能按照本部分或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细则的规定发出通知,则任何董事的选举、任命或罢免在此后九个月被推定为最终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