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25950

Explanation

本节定义了“燃气器具”的含义。它包括任何新型家用设备,例如炉具、空调、加热器、冰箱、炉灶、灶具、洗碗机、烘干机和装饰性壁炉原木,这些设备使用燃气运行并自动启动。但不包括热水器。

“燃气器具”指任何新型住宅式炉具、空调、加热器、冰箱、炉灶、灶具、洗碗机、烘干机、装饰性壁炉原木或其他类似设备,但不包括热水器,其使用气态燃料运行并自动点火。

Section § 25951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燃气导火器”的含义,它是一种燃气装置,会持续点燃,以便在需要使用燃气设备时将其启动。

“燃气导火器”指任何持续运行或点燃的燃气操作装置,旨在点燃燃气器具以使其开始正常运行。

Section § 25952

Explanation
间歇点火装置是一种仅在燃气器具使用时才开启的点火装置。

Section § 25953

Explanation

本节定义了本章中使用的关键术语。它明确指出,“人”可以是任何参与销售或分销新型燃气器具的个人或公司。“制造商”是指生产或组装消费品的人。“分销商”是制造商和零售商之间的中间商。“零售商”从事向消费者销售新商品的业务。最后,“承包商”(也称为“建筑商”)是指从事建造或改造建筑物或结构的人,包括分包商。

本章中使用的下列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a)CA 公共资源 Code § 25953(a) “人”指任何个人、合伙企业、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协会、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依照《商业与职业法典》第7026条定义的承包商或建筑商,或任何其他组织形式的团体,其销售或促使分销或安装任何依照第25950条定义的新的燃气器具。
(b)CA 公共资源 Code § 25953(b) “制造商”指任何制造、组装、生产或收集消费品的个人、合伙企业、公司、协会或其他法律关系。
(c)CA 公共资源 Code § 25953(c) “分销商”指任何在消费品的采购、寄售或销售合同中介于制造商和零售商之间的个人、合伙企业、公司、协会或其他法律关系。
(d)CA 公共资源 Code § 25953(d) “零售商”、“零售店”、“销售商”或“零售业者”指任何从事向零售买家销售新商品业务的个人、合伙企业、公司、协会或其他法律关系。
(e)CA 公共资源 Code § 25953(e) 就本章而言,“承包商”一词与“建筑商”一词同义,并且,在本章的含义内,承包商是指任何承诺、提议承诺、声称有能力承诺、提交投标,或亲自或通过他人建造、改造、修理、增建、拆除、改进、移动、拆毁或拆除任何建筑物、公路、道路、停车场、铁路、开挖工程或其他结构、项目、开发或改进,或从事其中任何部分的人,包括搭建脚手架或其他相关结构或工程。“承包商”一词包括分包商和专业承包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