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25794

Explanation

本节为关于水资源部相关设施和场地的特定条目定义了特定术语。“部门”指水资源部或其指定人员。“设施”指《水法典》第80710条中提及的任何内容。“场地”是指设施已建成或可能建成的地方。

为本条目的目的,以下定义适用:
(a)CA 公共资源 Code § 25794(a) “部门”指水资源部或水资源部为本条目的目的指定的人员。
(b)CA 公共资源 Code § 25794(b) “设施”指《水法典》第80710条所述的设施。
(c)CA 公共资源 Code § 25794(c) “场地”指设施已建成或拟建的地点。

Section § 25794.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部门在2022年10月31日至2026年10月31日期间申请场地认证。一旦委员会认证了某个场地,这项认证将取代州、地方或联邦机构要求的任何其他许可证或文件。在联邦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它凌驾于现有法律之上,例如《加利福尼亚海岸法》和《加利福尼亚环境质量法》。这项法律被视为全州性问题,适用于所有城市,包括拥有自己章程的特许城市。

(a)CA 公共资源 Code § 25794.1(a)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自2022年10月31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止(含),部门应根据本条规定,就设施所在地向委员会提交认证申请。
(b)CA 公共资源 Code § 25794.1(b) 委员会根据本条规定为场地及相关设施颁发的证书,应取代任何州、地方或区域机构,或在联邦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联邦机构为使用该场地及相关设施所要求的任何许可证、证书或类似文件,并应取代任何适用的法规,包括1976年《加利福尼亚海岸法》(本法典第20编(第30000节起))和《政府法典》第7.2篇(第66600节起),以及州、地方或区域机构,或在联邦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联邦机构的条例、规章或标准,且不受《加利福尼亚环境质量法》(第13编(第21000节起))以及根据该编通过的规章的要求的约束。
(c)CA 公共资源 Code § 25794.1(c) 立法机关认定并宣布,本节涉及全州关注的事项,而非《加利福尼亚州宪法》第XI条第5节所使用的市政事务。因此,本节适用于所有城市,包括特许城市。

Section § 25794.2

Explanation

本节要求委员会建立一个快速通道流程,用于评估与特定设施相关的申请。目标是通过提高能源可靠性、减少停电和降低污染来选择最佳场地,同时避免对弱势社区造成负面影响。

申请人必须填写委员会规定的表格,并提供详细信息,例如设施在高峰时段提供能源的能力、场地调查、附近物业清单以及项目的环境和健康影响。申请还应说明项目如何符合联邦、州和地方法律。委员会工作人员将审查申请,执行董事将就是否为该场地和设施颁发证书提出建议。

(a)CA 公共资源 Code § 25794.2(a) 委员会应建立一个流程,以加快根据本条提交的申请的审查。该流程应包括向部门提供指导,以根据提高可靠性、减少公共安全停电事件、减少高排放备用电源的使用、最大限度地减少空气污染以及避免对根据《健康与安全法》第39711条确定的弱势社区造成影响的潜力,确定设施的最佳位置。
(b)CA 公共资源 Code § 25794.2(b) 根据本条提交的申请应采用委员会规定的形式,并应包含第25520条要求的所有信息,并应进一步提供委员会可能要求的其他信息,以便审查场地和相关设施,并颁发证书,至少包括以下所有内容:
(1)CA 公共资源 Code § 25794.2(b)(1) 设施的描述,包括表明其能够在极端事件期间响应独立系统运营商的调度,在净高峰时段提供能源,并拥有运行所需的基础设施和资源。
(2)CA 公共资源 Code § 25794.2(b)(2) 场地的描述,包括证明场地基线条件以及场地分区指定和分区指定内允许用途的调查。
(3)CA 公共资源 Code § 25794.2(b)(3) 场地1,000英尺范围内所有物业和物业所有者的清单。
(4)CA 公共资源 Code § 25794.2(b)(4) 项目对环境以及公共健康和安全的潜在影响的描述,包括对周边社区的影响,以及为减轻这些潜在影响而提出的项目设计措施。该描述应包括适用的地方空气区在联邦《清洁空气法》(42 U.S.C. Sec. 7401 et seq.)下的达标状况。
(5)CA 公共资源 Code § 25794.2(b)(5) 所有地方、州、区域和联邦法律、条例、法规和标准的描述,这些法律、条例、法规和标准在委员会根据第25794.1条(b)款的专属管辖权不存在的情况下将适用于该设施,以及对项目遵守这些地方、州、区域和联邦法律、条例、法规和标准的分析。
(c)CA 公共资源 Code § 25794.2(c) 根据本节提交的申请应由委员会工作人员审查。执行董事应就是否根据本条为场地和设施颁发证书,准备一份建议供委员会审议。

Section § 25794.3

Explanation
收到申请后,委员会工作人员必须建立正式记录,并向拟议项目1,000英尺范围内的业主发送通知。他们还需要通知已要求获取更新的相关方,以及地方、州和联邦机构,以及任何相关的加州原住民部落有关该申请的信息。

Section § 25794.4

Explanation

根据本条提交申请后,执行董事有20天时间审查其完整性。如果需要更多信息,董事必须在这20天内提出要求。

如果在此期间未要求提供额外数据,则申请被视为完整;或者一旦收到所要求的信息,即刻视为完整。

委员会随后有最多180天时间决定是否为该场地或设施颁发证书,除非部门和委员会双方同意延长时限。

(a)CA 公共资源 Code § 25794.4(a) 根据本条提交申请后20天内,执行董事应审查申请的完整性。执行董事可要求部门提交为对申请作出决定而合理必要的补充信息、文件或数据。执行董事应在提交申请后20天内发出补充信息要求。
(b)CA 公共资源 Code § 25794.4(b) 申请的完整性认定如下:
(1)CA 公共资源 Code § 25794.4(b)(1) 提交申请后20天,如果执行董事未根据 (a) 款要求提交补充信息、文件或数据。
(2)CA 公共资源 Code § 25794.4(b)(2) 执行董事根据 (a) 款要求提交的补充信息、文件或数据一经接受,即刻认定完整。
(c)CA 公共资源 Code § 25794.4(c) 申请被认定完整后,不迟于180天,或委员会与部门双方同意的任何更晚时间,委员会应根据本条决定是否为该场地及相关设施颁发证书。

Section § 25794.5

Explanation

一旦申请被视为完整,委员会必须做几件事。首先,它必须遵循某些现有程序,并允许地方机构审查和评论设施的各个方面,例如设计、美观性以及设施对附近地区和社区的潜在影响。其次,它需要将申请提供给与该地区有文化联系的加州原住民部落,并与他们进行磋商。如果没有部落要求磋商,委员会必须在60天内分析设施对环境和公众健康的影响。如果提出了磋商请求,则分析必须在磋商结束后30天内完成。第三,委员会应与地方和州机构协商,以确保设施符合法律规定,并提出减轻负面影响的措施。这包括确保空气排放得到充分缓解,可能需要使用特定的州计划。此外,必须发布一份初步报告供公众审查和评论。最后,在决定是否批准该设施之前,必须通过最终分析回应所有反馈意见。

申请被视为完整后,委员会应执行以下所有事项:
(a)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25794.5(a)
(1)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25794.5(a)(1) 遵守第25519条的(d)至(g)款(含)以及(k)款。
(2)CA 公共资源 Code § 25794.5(a)(2) 尽管有第25519条(f)款的规定,地方机构可以审查委员会根据第(1)项提交的申请,并可以就设施设计、设施的建筑和美学特征、高速公路出入、景观美化和场地平整、设施区域土地的公共使用、靠近敏感受体和其他不兼容的土地使用,以及拟议场地及相关设施的设计、建造或运营的其他适当方面等提交意见。
(b)CA 公共资源 Code § 25794.5(b) 将申请提供给与该场地地理区域在文化和传统上相关联的所有加州原住民部落,并以符合第21080.3.1条和第21080.3.2条的方式启动与这些部落的磋商。
(c)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25794.5(c)
(1)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25794.5(c)(1) 如果委员会未收到加州原住民部落根据(b)款提出的磋商请求,则委员会应在申请被视为完整后的60天内,完成对设施可能对环境和公众健康与安全造成的影响以及设施是否符合在没有委员会根据第25794.1条(b)款享有的专属管辖权情况下本应适用的法律、条例、规章和标准的初步分析。
(2)CA 公共资源 Code § 25794.5(c)(2) 如果委员会收到加州原住民部落根据(b)款提出的磋商请求,则委员会应在委员会根据(b)款结束与加州原住民部落的磋商程序后的30天内完成初步分析。
(d)CA 公共资源 Code § 25794.5(d) 在进行分析时与地方管辖区和州机构进行磋商,以解决任何潜在的不符合适用法律、条例、规章和标准的问题。
(e)CA 公共资源 Code § 25794.5(e) 提出认证条件以及核查和监测要求,以在最大可行范围内减轻任何潜在影响。
(f)CA 公共资源 Code § 25794.5(f) 要求该部门完全减轻周边社区的所有空气排放。该部门可以使用由州委员会管理的“气候热影响响应计划 (CHIRP)”来遵守本款规定。
(g)CA 公共资源 Code § 25794.5(g) 在30天的公众和机构评论期之前,发布初步分析至少30天。
(h)CA 公共资源 Code § 25794.5(h) 在委员会考虑是否批准场地及相关设施的认证之前,至少提前10天准备一份最终分析,回应公众和机构的评论并进行任何修改。

Section § 25794.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满足任何特定条件,委员会不得批准某个场地和设施。首先,该场地不能是第25527节中提到的场地。其次,该场地应进行过清理或平整等前期工程。第三,该场地必须能够接入必要的天然气或水管等基础设施。最后,在2023年7月31日之后,该设施不能使用柴油。

委员会不得认证场地及相关设施,如果出现以下任何情况:
(a)CA 公共资源 Code § 25794.6(a) 该场地是第25527节所述的场地。
(b)CA 公共资源 Code § 25794.6(b) 该场地此前未曾受到扰动,包括但不限于场地清理、挖掘、平整或其他地形改造。
(c)CA 公共资源 Code § 25794.6(c) 该场地无法获得具备必要现有容量且位于运营设施所需邻近区域的基础设施和资源,包括但不限于天然气管道和水管(如适用)。
(d)CA 公共资源 Code § 25794.6(d) 2023年7月31日之后,该设施将使用柴油。

Section § 25794.7

Explanation
本法律要求委员会在其网站上保留其已授予的所有认证的最新清单,只要这些认证仍然有效。

Section § 25794.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根据本条颁发的证书最长有效期为五年。如果设施在此之后想继续运营,它需要首先从州、地方和联邦政府那里获得所有必要的许可证和证书。

(a)CA 公共资源 Code § 25794.8(a) 根据本条规定颁发的证书,自颁发之日起有效期不得超过五年。
(b)CA 公共资源 Code § 25794.8(b) 如果设施运营时间超过(a)款规定的期限,则必须首先获得州、地方和联邦政府要求的所有必要的许可证、证书或类似文件。

Section § 25794.9

Explanation
本法律指出,第25532条至第25537条中列出的具体规定,适用于根据本条颁发的任何证书。

Section § 25794.1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执行主任必须收取费用,以弥补审查设施申请的成本。提交申请的部门还必须提供一笔押金,金额不得超过该设施估计资本成本的3%。

委员会工作人员必须单独记录这些押金和审查费用,并定期向该部门更新情况。如果初始押金用完,可能会要求追加资金。

一旦对申请作出最终决定,委员会将提供最终结算。如果实际成本低于预期,任何剩余的押金将予以退还;但如果成本较高,该部门必须支付差额。

对于小型项目,押金可以减少或免除。对于超过100万美元的项目,押金可以分期支付。

(a)CA 公共资源 Code § 25794.10(a) 执行主任应在部门根据本条提交申请时,向该部门收取合理的费用,以弥补审查申请的估计实际成本。该部门应随申请一并提交一笔押金,金额不得超过拟议设施估计资本成本的3%。
(b)CA 公共资源 Code § 25794.10(b) 委员会工作人员应单独核算所收取的押金和审查申请所产生的费用。账户状况应按照双方协议确定的定期间隔告知该部门。如果初始押金已用尽,执行主任应要求追加押金。
(c)CA 公共资源 Code § 25794.10(c) 在委员会对申请作出最终决定后,委员会工作人员应进行最终结算。如果在最终结算中,押金超过委员会实际发生的成本,超出部分应予退还。如果实际成本超过押金金额,该部门应支付差额。
(d)CA 公共资源 Code § 25794.10(d) 执行主任可以调整或免除小型项目的押金。对于估计资本成本超过一百万美元 ($1,000,000) 的设施,执行主任应允许分期支付押金,具体由执行主任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