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可靠性储备设施认证
Section § 25794
本节为关于水资源部相关设施和场地的特定条目定义了特定术语。“部门”指水资源部或其指定人员。“设施”指《水法典》第80710条中提及的任何内容。“场地”是指设施已建成或可能建成的地方。
Section § 25794.1
这项法律要求部门在2022年10月31日至2026年10月31日期间申请场地认证。一旦委员会认证了某个场地,这项认证将取代州、地方或联邦机构要求的任何其他许可证或文件。在联邦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它凌驾于现有法律之上,例如《加利福尼亚海岸法》和《加利福尼亚环境质量法》。这项法律被视为全州性问题,适用于所有城市,包括拥有自己章程的特许城市。
Section § 25794.2
本节要求委员会建立一个快速通道流程,用于评估与特定设施相关的申请。目标是通过提高能源可靠性、减少停电和降低污染来选择最佳场地,同时避免对弱势社区造成负面影响。
申请人必须填写委员会规定的表格,并提供详细信息,例如设施在高峰时段提供能源的能力、场地调查、附近物业清单以及项目的环境和健康影响。申请还应说明项目如何符合联邦、州和地方法律。委员会工作人员将审查申请,执行董事将就是否为该场地和设施颁发证书提出建议。
Section § 25794.3
Section § 25794.4
根据本条提交申请后,执行董事有20天时间审查其完整性。如果需要更多信息,董事必须在这20天内提出要求。
如果在此期间未要求提供额外数据,则申请被视为完整;或者一旦收到所要求的信息,即刻视为完整。
委员会随后有最多180天时间决定是否为该场地或设施颁发证书,除非部门和委员会双方同意延长时限。
Section § 25794.5
一旦申请被视为完整,委员会必须做几件事。首先,它必须遵循某些现有程序,并允许地方机构审查和评论设施的各个方面,例如设计、美观性以及设施对附近地区和社区的潜在影响。其次,它需要将申请提供给与该地区有文化联系的加州原住民部落,并与他们进行磋商。如果没有部落要求磋商,委员会必须在60天内分析设施对环境和公众健康的影响。如果提出了磋商请求,则分析必须在磋商结束后30天内完成。第三,委员会应与地方和州机构协商,以确保设施符合法律规定,并提出减轻负面影响的措施。这包括确保空气排放得到充分缓解,可能需要使用特定的州计划。此外,必须发布一份初步报告供公众审查和评论。最后,在决定是否批准该设施之前,必须通过最终分析回应所有反馈意见。
Section § 25794.6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满足任何特定条件,委员会不得批准某个场地和设施。首先,该场地不能是第25527节中提到的场地。其次,该场地应进行过清理或平整等前期工程。第三,该场地必须能够接入必要的天然气或水管等基础设施。最后,在2023年7月31日之后,该设施不能使用柴油。
Section § 25794.8
这项法律规定,根据本条颁发的证书最长有效期为五年。如果设施在此之后想继续运营,它需要首先从州、地方和联邦政府那里获得所有必要的许可证和证书。
Section § 25794.10
这项法律规定,执行主任必须收取费用,以弥补审查设施申请的成本。提交申请的部门还必须提供一笔押金,金额不得超过该设施估计资本成本的3%。
委员会工作人员必须单独记录这些押金和审查费用,并定期向该部门更新情况。如果初始押金用完,可能会要求追加资金。
一旦对申请作出最终决定,委员会将提供最终结算。如果实际成本低于预期,任何剩余的押金将予以退还;但如果成本较高,该部门必须支付差额。
对于小型项目,押金可以减少或免除。对于超过100万美元的项目,押金可以分期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