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公共资源 Code § 17001(a) 仅限于2014-15财政年度,根据第17002条的规定,该部门应从以下来源支出资金,用于向经认证的社区环保队和社区环保队发放拨款,依照本分节的规定并用于本分节所指明的目的:
(1)CA 公共资源 Code § 17001(a)(1) 该部门应支出根据第14581.1条在2014-15财政年度可供支出的金额,以拨款形式用于实施饮料容器垃圾减量计划和饮料容器回收计划,包括教育和宣传,根据第12.1部(自第14501条起)的规定。
(2)CA 公共资源 Code § 17001(a)(2) 该部门应从电子废物回收账户的资金中支出四百万美元($4,000,000),经立法机关拨款后,用于拨款实施与收集和回收受管制电子废物相关的计划,包括教育和宣传,依照第30部第3部分第8.5章(自第42460条起)的规定。
(3)CA 公共资源 Code § 17001(a)(3) 该部门应从加州轮胎回收管理基金的资金中支出二百五十万美元($2,500,000),经立法机关拨款后,用于拨款实施清理和减少废旧轮胎以及再利用和回收废旧轮胎的计划,包括但不限于第42872条授权的轮胎回收计划,以及教育和宣传,依照第30部第3部分第17章(自第42860条起)的规定。
(4)CA 公共资源 Code § 17001(a)(4) 该部门应从加州废油回收基金的资金中支出一百万美元($1,000,000),经立法机关拨款后,用于拨款实施与废油收集相关的计划,包括教育和宣传,依照第30部第7部分第4章(自第48600条起)的规定。
(b)CA 公共资源 Code § 17001(b) 自2015年7月1日起,根据第17002条的规定,该部门应从以下来源支出资金,用于向经认证的社区环保队和社区环保队发放拨款,依照本分节的规定并用于本分节所指明的目的:
(1)CA 公共资源 Code § 17001(b)(1) 该部门应在每个财政年度支出根据第14581.1条可供支出的金额,用于拨款实施饮料容器垃圾减量计划和饮料容器回收计划,包括教育和宣传,根据第12.1部(自第14501条起)的规定。
(2)CA 公共资源 Code § 17001(b)(2) 该部门应在每个财政年度从电子废物回收账户的资金中支出八百万美元($8,000,000),经立法机关拨款后,用于拨款实施与收集和回收受管制电子废物相关的计划,包括教育和宣传,依照第30部第3部分第8.5章(自第42460条起)的规定。
(3)CA 公共资源 Code § 17001(b)(3) 该部门应在每个财政年度从加州轮胎回收管理基金的资金中支出五百万美元($5,000,000),经立法机关拨款后,用于拨款实施清理和减少废旧轮胎以及再利用和回收废旧轮胎的计划,包括但不限于第42872条授权的轮胎回收计划,以及教育和宣传,依照第30部第3部分第17章(自第42860条起)的规定。
(4)CA 公共资源 Code § 17001(b)(4) 该部门应在每个财政年度从加州废油回收基金的资金中支出二百万美元($2,000,000),经立法机关拨款后,用于拨款实施与废油收集相关的计划,包括教育和宣传,依照第30部第7部分第4章(自第48600条起)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