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化环境审查总体环境影响报告
Section § 21157
本法律允许编制一份名为“主环境影响报告”(MEIR)的综合性文件,用于评估各类项目的环境影响。这些项目可能包括总体规划、分阶段开发、影响未来项目的规则、再开发工作、交通项目、军事基地再利用、狩猎和捕鱼法规以及学区计划。MEIR必须详细说明预期的未来项目,包括其类型、规模、强度、位置和潜在影响。它还应概述项目批准的时间表。此外,机构可以设立收费计划,为MEIR的编制提供资金。
Section § 21157.1
本法律解释了总体环境影响报告(EIR)如何简化后续项目的审查流程,前提是这些项目已在总体报告中有所描述。本质上,如果一个后续项目在总体EIR中被提及,并且不会造成任何新的环境影响,负责机构可以决定不需要新的报告。但是,他们仍必须采用总体EIR中的任何缓解措施。如果存在潜在的新的环境影响,则必须进行更详细的审查。
Section § 21157.5
这项法律规定了加州后续项目的环境审查如何进行。如果一个项目可能产生原始环境审查未涵盖的新环境影响,并且有可行的解决方案来减轻这些影响,那么必须准备一份减缓负面声明。这份文件必须在向公众发布之前表明,在采取新措施后,不会对环境造成重大损害。
如果存在强有力证据表明,即使采取了这些措施,项目仍可能损害环境,则必须完成一份更详细的环境影响报告。
Section § 21157.6
本法律规定,如果一份总体环境影响报告(MEIR)已超过五年,或者如果一个未最初包含的新项目可能影响环境分析,则不能依赖该报告。然而,如果牵头机构审查其相关性并确认没有出现重大变化或不可预见的信息,则仍可使用较旧的MEIR。如果发生了变化,机构必须更新报告或发布新的声明来解决这些变化或新信息。
Section § 21157.7
本节解释了加州如何编制和使用某些公路项目的总体环境影响报告。这些报告详细说明了 99 号公路的计划改善项目,旨在简化未来项目的环境审查流程。报告必须包含具体内容,例如改善类型、位置和施工计划。
交通部可以与多个机构合作,解决环境问题并实施区域性缓解策略。他们可以与这些机构正式签订协议,以确保符合环境要求。然而,这些流程不应干涉任何机构的现有权力,也不应削弱满足所有环境要求的义务。最后,如果报告在申请时已超过七年,则不能将其用于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