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71080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解释说,加州在环保方面的努力历来侧重于统计活动数量,例如发放的许可证数量,而不是衡量对环境的实际影响。为了改进这一点,加州环境保护局于2000年启动了EPIC项目,旨在建立科学的环境指标。这些指标有助于理解环境、评估项目成效,并考虑对低收入和少数族裔社区的影响。

有关环保政策和预算的决策应以这些指标为依据。应由合格的科学机构协助选择指标,并让广泛的利益相关者参与,以确保指标的相关性。目标是在未来的预算提案制定中运用这些指标。

立法机关发现并宣布如下:
(a)CA 公共资源 Code § 71080(a) 传统上,加利福尼亚州的许多环境项目都使用活动衡量标准来评估其绩效,例如,已批准的许可证数量或已通过的监管标准。应对21世纪复杂的环境挑战将需要新的方法,这些方法依赖于客观且基于科学的环境指标所提供的更好信息。多年来,为此目的付出了大量努力,但历史上却很少有有意义的、客观的衡量标准来确定这些努力对环境的影响。
(b)CA 公共资源 Code § 71080(b) 加利福尼亚州环境保护局已承诺不再使用活动衡量标准,而是侧重于可衡量的环境结果来判断项目绩效。为支持这一承诺,加利福尼亚州环境保护局于2000年设立了加利福尼亚州环境保护指标(EPIC)项目,并责成EPIC开发和维护一套全面的环境指标,这些指标是对环境状况和趋势的科学测量。为确保指标的开发基于健全的科学,加利福尼亚州环境保护局指定其环境健康危害评估办公室牵头这项工作。加利福尼亚州环境保护局与资源局合作,并与卫生服务部协作,于2002年4月发布了一份报告,其中包含最初的84项环境指标。
(c)CA 公共资源 Code § 71080(c) 客观且基于科学的环境指标提高了我们对环境以及人类活动和其他因素如何影响环境的理解。这些指标为评估环境项目的有效性、确定改善全州环境状况所需的具体行动以及识别对低收入社区和有色人种社区的不成比例影响奠定了科学基础。制定、修改或取消加利福尼亚州环境保护局政策和项目的决策需要以环境指标所反映的信息为依据;并且,在可行的情况下,预算决策应包含关于拟议变更如何影响相关环境指标的说明。
(d)CA 公共资源 Code § 71080(d) 为确保客观且基于科学的环境指标的公信力,应由在环境和公共卫生保护方面具有专业知识的合格科学机构为指标的选择和开发提供意见。
(e)CA 公共资源 Code § 71080(e) 为确保环境指标的相关性,应向广泛的利益相关者征求意见。
(f)CA 公共资源 Code § 71080(f) 立法机关的意图是,环境保护局局长、资源局局长和卫生服务部部长,连同其各自机构的委员会、部门和办公室,在适用情况下,应在制定2005-06财政年度及此后每个财政年度的预算提案时使用环境指标。

Section § 71081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设立了一个系统,旨在利用环境指标衡量和追踪加利福尼亚州的环境状况。自2004年7月1日起,如果资金到位,环境健康危害评估办公室将开发这些指标,以帮助公众和政策制定者更好地了解环境健康和污染影响。这些指标将用于评估机构项目的有效性、协助项目开发,并解决重要的环境问题。关于这些指标的报告必须每两年提交给州长和立法机关,并在线向公众公布。

该系统将通过各州机构之间的协作来维护,办公室可以开发新指标并与相关利益相关者协商。环境保护秘书将定期评估该系统实现其目标以及支持环境正义战略的能力。

(a)CA 公共资源 Code § 71081(a) 自2004年7月1日起,在立法机关为此目的拨款的范围内,该办公室应代表秘书办公室,开发并维护一套环境指标系统。该办公室应开发并维护该系统,以实现使用环境指标的以下所有目标:
(1)CA 公共资源 Code § 71081(a)(1) 使政策制定者和公众更好地了解本州环境状况以及污染物排放对公众健康和环境的影响。
(2)CA 公共资源 Code § 71081(a)(2) 向政策制定者和公众提供信息,以评估该机构在改善全州环境质量和保护公众健康方面的项目有效性,包括低收入社区和有色人种社区的环境质量和公众健康。
(3)CA 公共资源 Code § 71081(a)(3) 随着环境条件随时间变化,协助开发和修改机构的项目、计划和政策。
(4)CA 公共资源 Code § 71081(a)(4) 协助该机构做出解决最重要环境问题的预算决策。
(b)CA 公共资源 Code § 71081(b) 以下定义适用于本节:
(1)CA 公共资源 Code § 71081(b)(1) “机构”指加利福尼亚州环境保护局。
(2)CA 公共资源 Code § 71081(b)(2) “环境指标”指客观且基于科学的衡量标准,代表有关环境条件、污染物排放到环境中或这些排放影响的信息。
(3)CA 公共资源 Code § 71081(b)(3) “办公室”指环境健康危害评估办公室。
(4)CA 公共资源 Code § 71081(b)(4) “秘书”指环境保护秘书。
(c)CA 公共资源 Code § 71081(c) 秘书应在2006年1月1日或之前,以及此后每两年1月1日之前,向州长和立法机关提交一份关于根据本章开发的环境指标的报告。该报告应包括对该机构如何使用环境指标以实现(a)款所列目标的讨论。该办公室应在其互联网网站上向公众提供该报告。该办公室应在其互联网网站上包含任何支持这些环境指标的额外相关信息,并应在新信息可用时更新其互联网网站上发布的信息。
(d)CA 公共资源 Code § 71081(d) 该办公室应是开发新环境指标、修改、删除和更新现有环境指标以及开发和维护环境指标数据库的牵头机构。该办公室应领导一个机构内部工作组,该工作组由该机构内各委员会、部门和办公室的代表组成。该办公室应在开发和维护环境指标、项目规划、政策制定以及其他决策过程中,以及在起草(c)款要求的报告时,与该机构内部工作组进行协商。
(e)CA 公共资源 Code § 71081(e) 在开发和维护环境指标时,该办公室应酌情与资源局、州卫生服务部以及其他州机构进行协商。
(f)CA 公共资源 Code § 71081(f) 该办公室可以利用该机构内其他委员会和部门未收集的指标信息,并可以识别和建立新的指标。
(g)CA 公共资源 Code § 71081(g) 在执行本节时,该办公室可以举行公开会议,听取广泛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包括但不限于地方政府、受监管社区、非政府组织以及其他对环境问题感兴趣的团体。
(h)CA 公共资源 Code § 71081(h) 该办公室应与根据《劳动法》第50.8节设立的科学审查小组进行协商,以建立、更新和评估环境指标。
(i)CA 公共资源 Code § 71081(i) 秘书应定期评估环境指标系统实现(a)款所列各项目标的能力,以及该系统支持根据第71113节制定和实施全机构环境正义战略的能力。

Section § 7108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加州环境保护局或资源局的任何实体提交的预算变更提案,必须解释其对特定环境指标的影响。如果提案与“I类”指标相关,则必须提供影响的详细信息。对于“II类”或“III类”指标,提案应提及为评估环境状况所需的必要数据收集和分析。此外,这些实体还必须解释其债券项目如何影响环境指标。

(a)CA 公共资源 Code § 71082(a) 酌情,由隶属于加州环境保护局或资源局的委员会、部门或办公室提交给立法机关的预算变更提案,应说明该提案将如何影响任何适用的“I类”环境指标。如果预算变更提案与“II类”或“III类”环境指标相关,则该预算变更提案应提及在呈现作为该指标主题的环境状况或趋势之前,需要进行哪些数据收集和进一步分析。
(b)CA 公共资源 Code § 71082(b) 隶属于加州环境保护局的委员会、部门或办公室,应说明其债券项目如何与环境指标相关或影响环境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