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460

Explanation

本节阐明了与废油回收相关的某些术语的含义。“废油”遵循《健康与安全法典》中的定义,“回收”指将废油准备用于再利用,但不包括将其用于除尘、除草或作为燃料。本节还明确了加利福尼亚州综合废物管理委员会,并广义地定义了“个人”以包括各种实体。最后,本节提到1987年的修订不影响关于将废油与其他油混合作为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现有法规,并保留了监管此类做法以符合回收标准的权力。

(a)CA 公共资源 Code § 3460(a) 本条文中所用:
(1)CA 公共资源 Code § 3460(a)(1) “废油”具有《健康与安全法典》第25250.1条(a)款所定义的相同含义。
(2)CA 公共资源 Code § 3460(a)(2) “回收”指通过精炼、再生、再加工或其他方式,将废油准备用于作为石油产品再利用,以达到《健康与安全法典》第25250.1条(a)款第(3)项规定的标准。 “回收”不包括将废油用于道路除尘或用于地面除草。 “回收”不包括焚烧或燃烧废油作为燃料。
(3)CA 公共资源 Code § 3460(a)(3) “委员会”指加利福尼亚州综合废物管理委员会。
(4)CA 公共资源 Code § 3460(a)(4) “个人”指任何个人、私人或公共公司、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合作社、协会、遗产、市政当局、政治或司法分区,或政府机构或机关。
(b)CA 公共资源 Code § 3460(b) 1987年《法规》第1123章对本条文所作的修订,不影响有毒物质控制部关于将废油与原油或任何部分精炼油产品混合或稀释作为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任何现有法规的有效性,也不影响有毒物质控制部禁止将废油与未受污染产品混合或稀释以达到回收油标准的权力,如《健康与安全法典》第25250.1条(a)款第(3)项所规定。

Section § 346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承认,加州每年产生近1亿加仑的废旧汽车和工业用油。它认识到废油可以作为宝贵的资源进行回收利用,但仍有很大一部分被浪费或不当处置,从而导致污染和健康危害。

立法机关发现,该州每年产生近1亿加仑的废旧汽车和工业用油;废油是一种可以回收利用的宝贵石油资源;然而,尽管有这种回收潜力,仍有大量废油被浪费地处置或不当使用,从而污染水、土地和空气,并危及公众健康和福祉。

Section § 346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旨在确保废油以经济有效且环保的方式尽可能多地被收集和回收。这样做是为了节约重要的石油资源,改善自然和人类环境,并保障公众健康和福祉。

立法机关制定本条的宗旨是,废油应通过经济可行且环境无害的方式,最大限度地进行收集和回收,以节约不可替代的石油资源,保护和改善自然与人类环境的质量,并保护公众健康和福祉。

Section § 346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委员会必须开展一项公共教育活动,宣传收集和回收废油的重要性,以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他们必须制定规则,要求每年销售超过500加仑油品的商家张贴附近废油收集设施的地点。在5%或以上人口不以英语为主要语言的地区,标识必须是双语的。

委员会还需设立一个废油信息中心,提供废油处置的法律要求详情,并帮助人们了解如何以及在何处妥善处置废油。

此外,该法律鼓励通过提供技术和财政支持来创建自愿性废油回收计划,并推动在州和地方运营中使用价格合理的回收油。

委员会应开展一项公共教育计划,以告知公众收集和回收废油的必要性及其益处,从而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作为该计划的一部分,委员会应:
(a)CA 公共资源 Code § 3465(a) 根据第3470条(a)款的规定,制定规则,要求任何每年向消费者出售超过500加仑用于场外使用的容器装润滑油或其他油品的人,通过在购买点或附近张贴告示,告知购买者便利的收集设施地点。
此类规则应规定,在根据最新人口普查局信息确定的、有5%或以上人口使用英语以外的特定主要语言的县,标识应使用该其他语言以及英语。
(b)CA 公共资源 Code § 3465(b) 建立、维护并宣传一个废油信息中心,该中心应解释有关废油的地方、州和联邦法律法规,并告知废油持有者如何以及在何处妥善处置废油。
(c)CA 公共资源 Code § 3465(c) 鼓励建立自愿性废油收集和回收计划,并向组织此类计划的人员提供技术援助,并在可能的情况下提供财政援助。
(d)CA 公共资源 Code § 3465(d) 鼓励为所有州和地方用途采购再精炼汽车和工业用油,只要此类再精炼油品的价格与为相同目的生产的新油品具有竞争力。

Section § 3466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必须有指导方针,说明人们可以安全方便地投放不超过五加仑废油的地点。这项服务应免费提供。此外,不当处置废油是违法的,并可能根据《健康与安全法典》的另一特定条款受到处罚。

(a)CA 公共资源 Code § 3466(a) 委员会应规定指导方针,以提供安全且位置便利的设施,供一次持有不超过五加仑废油的人免费存放废油。
(b)CA 公共资源 Code § 3466(b) 根据《健康与安全法典》第 25250.5 条,废油的不当处置是被禁止的,并将根据《健康与安全法典》第 20 编第 6.5 章第 8 条(自第 25180 条起)受到处罚。

Section § 346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鼓励委员会以及所有州政府官员和雇员购买那些被声称质量与新油产品相当,并遵循特定标准的再生油产品。

委员会以及每一位州政府官员和雇员,应鼓励购买根据第3471条规定被宣称与由新油制成的产品实质等同的再生油产品。

Section § 3470

Explanation
本法律解释说,委员会制定或修改的任何规则都必须遵循法律其他部分规定的特定程序。它还要求委员会与其他州机构合作,以确保他们不会重复执行相同的任务,特别是在涉及有毒物质和水资源管理的领域。

Section § 3473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如果本条的某一部分被认定无效或无法适用于某人或某种情况,本条的其余部分仍然有效。未受无效影响的本条部分可以继续适用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