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机构制定本章的意图是实现以下所有目标:
(a)CA 公共资源 Code § 4800(a) 在资源局内部就野生动物和林地问题提供协调。
(b)CA 公共资源 Code § 4800(b) 改进和协调州数据库,以便根据《加州环境质量法》(第13部(自第21000条起))分析木材采伐的累积影响。
(c)CA 公共资源 Code § 4800(c) 改进加州渔猎局提出建议的技术依据,以减轻木材采伐活动对野生动物的特定地点和累积影响。
(d)CA 公共资源 Code § 4800(d) 向委员会提供关于制定一份需要额外森林作业规则的特别关注物种清单的建议。
(e)CA 公共资源 Code § 4800(e) 向渔猎委员会提供关于在其受威胁或濒危物种清单中增加物种的建议。
(f)CA 公共资源 Code § 4800(f) 授权州与美国林务局合作,包括为野生动物研究提供和接受资金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