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40507(a)
(1)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40507(a)(1) 每年3月1日或之前,部门应向立法机关提交年度报告,重点介绍部门在前一个日历年期间为根据本分部实施项目而开展的重大项目或行动。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b)款所述的信息。
(2)CA 公共资源 Code § 40507(a)(2) 2015年3月1日或之前,部门应在根据第(1)段要求提交的年度报告中,提供关于综合废物管理基金为根据本分部或第31分部(自第50000条起)实施的项目提供资金充足性的最新情况,包括对在处置设施接收且不受根据第48000条征收的费用约束的固体废物进行监督的资金充足性。在其报告中,部门可以建议替代资金机制,以实现本分部和第31分部(自第50000条起)的要求和政策目标,包括根据第41780.01条规定的75%的全州回收目标。
(b)CA 公共资源 Code § 40507(b) 部门应向立法机关提交年度进展报告,涵盖部门在前一个财政年度开展的活动和行动。部门应根据其决定,在整个日历年期间准备并可向立法机关电子提交以下项目的进展报告:
(1)CA 公共资源 Code § 40507(b)(1) 地方执法机构项目。
(2)CA 公共资源 Code § 40507(b)(2) 研究与开发项目。
(3)CA 公共资源 Code § 40507(b)(3) 公众教育项目。
(4)CA 公共资源 Code § 40507(b)(4) 市场开发项目。
(5)CA 公共资源 Code § 40507(b)(5) 废油项目。
(6)CA 公共资源 Code § 40507(b)(6) 规划和地方援助项目。
(7)CA 公共资源 Code § 40507(b)(7) 场地清理项目。
(c)CA 公共资源 Code § 40507(c) 进展报告应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有信息:
(1)CA 公共资源 Code § 40507(c)(1) 根据(b)款第(1)段,关于根据第4部分第2章(自第43200条起)对地方执法机构进行认证和评估的现状。
(2)CA 公共资源 Code § 40507(c)(2) 根据(b)款第(2)段,以下所有信息:
(A)CA 公共资源 Code § 40507(c)(2)(A) 根据第3部分第13章(自第42650条起)设立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结果。
(B)CA 公共资源 Code § 40507(c)(2)(B) 根据第42520条,关于与建立塑料回收信息交换所相关的信息和活动的报告。
(C)CA 公共资源 Code § 40507(c)(2)(C) 关于实施根据第43030条设立的垃圾填埋气地下迁移监测和控制项目进展的报告,包括根据需要提出的改进项目的建议。
(D)CA 公共资源 Code § 40507(c)(2)(D) 关于根据第3部分第17章(自第42860条起)资助的废轮胎回收或转化过程的比较成本和效益的报告。
(3)CA 公共资源 Code § 40507(c)(3) 根据(b)款第(3)段,以下所有信息:
(A)CA 公共资源 Code § 40507(c)(3)(A) 对部门为教育和告知产生固体废物的个人以及公共和私营部门实体关于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回收和堆肥重要性所采取行动的审查,以及关于将告知和教育这些方的行政或立法行动的建议。
(B)CA 公共资源 Code § 40507(c)(3)(B) 关于根据第3部分第12章(自第42600条起)要求实施的公共信息项目有效性的报告,包括关于改进项目的行政和立法变更建议。
(C)CA 公共资源 Code § 40507(c)(3)(C) 关于根据第3部分第12.5章(自第42620条起)实施的学区源头减量和回收项目现状和有效性的报告,包括关于改进项目有效性的行政和立法变更建议。
(D)CA 公共资源 Code § 40507(c)(3)(D) 关于根据第34分部第4部分(自第71300条起)实施的综合废物管理教育项目和教师培训计划有效性的报告,包括关于改进项目的行政和立法变更建议。
(E)CA 公共资源 Code § 40507(c)(3)(E) 根据第42600条(a)款设立的加州材料交换项目所产生的可用和所需材料的摘要、参与者概况以及从处置场转移的废物量。
(4)CA 公共资源 Code § 40507(c)(4) 根据(b)款第(4)段,以下所有信息:
(A)CA 公共资源 Code § 40507(c)(4)(A) 委员会根据本分部对市场开发战略进行的审查,以确保固体废物处理设施转移的材料有市场,包括促进这些市场扩张的行政和立法行动建议。这些建议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i)CA 公共资源 Code § 40507(c)(4)(A)(i) 建议采取行动,与州内私营制造业建立更直接的联系,以促进在制造过程中增加回收原料的利用。
(ii)CA 公共资源 Code § 40507(c)(4)(A)(ii) 建议采取行动,协助地方政府将回收活动纳入县级整体经济发展计划。
(iii)CA 公共资源 Code § 40507(c)(4)(A)(iii) 建议采取行动,利用现有财政资源扩大回收行业产能。
(iv)CA 公共资源 Code § 40507(c)(4)(A)(iv) 改进州、地方和私营行业产品和材料采购实践的建议。
(B)CA 公共资源 Code § 40507(c)(4)(B) 制定和实施一项计划,以协助地方机构根据第40913节,识别通过源头减量、回收和堆肥从处置设施转移的材料市场。
(C)CA 公共资源 Code § 40507(c)(4)(C) 关于根据第3部分第1章第3条(自第42010节起)执行的回收市场开发区贷款计划的报告。
(D)CA 公共资源 Code § 40507(c)(4)(D) 关于根据第3部分第5章(自第42230节起)实施的堆肥市场计划的报告。
(E)CA 公共资源 Code § 40507(c)(4)(E) 关于根据第3部分第1章第2条(自第42005节起)制定和实施综合市场开发计划进展情况的报告。
(F)CA 公共资源 Code § 40507(c)(4)(F) 总务部根据第42414节在上一财政年度购买的翻新轮胎数量。
(G)CA 公共资源 Code § 40507(c)(4)(G) 根据第42415节与总务部协商进行的研究结果,以确定总务部采购的翻新轮胎是否符合新轮胎的所有质量和性能标准,包括任何扩大、修订或削减该计划的建议。
(H)CA 公共资源 Code § 40507(c)(4)(H) 总务部根据第42443节在上一财政年度购买的回收铅酸电池数量。
(I)CA 公共资源 Code § 40507(c)(4)(I) 根据《公共合同法》第12162节(c)分部(1)段,列出上一财政年度已确定的回收纸制品价格优惠清单。
(J)CA 公共资源 Code § 40507(c)(4)(J) 关于根据第3部分第10章(自第42560节起)实施的白色办公用纸回收计划的报告。
(5)CA 公共资源 Code § 40507(c)(5) 根据(b)分部(5)段,以下两项信息:
(A)CA 公共资源 Code § 40507(c)(5)(A) 关于根据第7部分第4章(自第48600节起)设立的废油回收计划年度审计的报告。
(B)CA 公共资源 Code § 40507(c)(5)(B) 工业和润滑油销售及回收率摘要,根据第7部分第4章(自第48600节起)资助的计划结果,对该计划的法定修改建议(如有),包括第48650节要求的付款金额和回收激励措施的变更,以及未来两年内将实施的当前和未来计划。
(6)CA 公共资源 Code § 40507(c)(6) 根据(b)分部(6)段,以下所有信息:
(A)CA 公共资源 Code § 40507(c)(6)(A) 部门根据第40912节制定的县级或区域性选址要素范本和县级或区域性机构综合废物管理计划范本,包括其在协助地方机构方面的有效性。
(B)CA 公共资源 Code § 40507(c)(6)(B) 部门采纳一项计划,根据第40912节(c)分部,向市、县或区域机构提供协助,以制定和实施源头减量计划。
(C)CA 公共资源 Code § 40507(c)(6)(C) 部门根据第41787.3节制定的示范计划和材料,以协助农村县市准备市县源头减量和回收要素。
(D)CA 公共资源 Code § 40507(c)(6)(D) 关于回收或以其他方式从填埋或堆放处置中转移的轮胎数量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