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4185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城市或县在听证会后未能遵守其废物减量和回收计划,委员会可以对其处以每日最高一万美元的罚款。除非有其他条款明确规定,否则本条适用。在处以罚款之前,委员会将考虑该管辖区是否已作出真诚努力,并审查可能阻碍其遵守规定的情况。这些情况可能包括废物管理方面的挑战等因素,具体如另一条款所述。

(a)CA 公共资源 Code § 41850(a) 除非第41813条另有明确规定,如果在举行公开听证会并根据第41825条发布合规令后,委员会发现该管辖区未能真诚努力执行其源头减量和回收利用要素或其家庭有害废物要素,委员会可对该市或县,或根据第40974条,对作为区域机构成员的该市或县,处以行政民事罚款,每日最高可达一万美元 ($10,000),直至该管辖区执行该要素。
(b)CA 公共资源 Code § 41850(b) 在决定是否施加任何罚款,或在确定根据本条施加的任何罚款金额时,包括因根据第41781.2条排除固体废物导致管辖区转移的固体废物数量减少而施加的任何罚款,委员会应考虑该管辖区是否已真诚努力执行其源头减量和回收利用要素或其家庭有害废物要素。此外,委员会应仅考虑那些阻碍管辖区满足本分部要求的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第41825条 (d) 和 (e) 款中描述的因素。

Section § 41850.5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如果委员会根据特定条款施加任何行政民事罚款,这些资金必须存入综合废物管理基金内的一个名为“地方政府援助账户”的特别账户。该账户中的资金严格用于帮助地方政府实现废物转移目标,且委员会不得将其用于行政活动。

Section § 4185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明确指出,市和县仍然拥有其现有的土地使用决策权。它还声明,本章并未赋予委员会任何新的土地使用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