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42760

Explanation
从1991年1月1日开始,加州所有使用新闻纸的人都必须确保他们使用的新闻纸中至少有25%是再生材料制成的。前提是这种再生新闻纸的价格与普通新闻纸差不多,符合一定的质量标准,并且能在合理的时间内买到。

Section § 42761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了新闻纸中应由再生材料制成的所需百分比,该比例将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步提高。从1994年开始,至少30%的新闻纸应是回收再利用的,1996年提高到35%,1998年提高到40%,到2000年达到50%。

所使用的新闻纸中由再生新闻纸制成的百分比应按每年使用的吨数计算,并应增加到:
(a)CA 公共资源 Code § 42761(a) 1994年1月1日及之后为百分之三十。
(b)CA 公共资源 Code § 42761(b) 1996年1月1日及之后为百分之三十五。
(c)CA 公共资源 Code § 42761(c) 1998年1月1日及之后为百分之四十。
(d)CA 公共资源 Code § 42761(d) 2000年1月1日及之后为百分之五十。

Section § 42762

Explanation
本法律不适用于在1990年1月1日之前购买的任何新闻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