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42540

Explanation

这项加州法律要求委员会帮助市县制定和改进其废物管理计划。委员会通过制定法规、研究废物产生情况、收集这些计划的有效性数据以及对废物管理挑战进行研究来完成这项工作。他们还致力于实施支持回收市场发展的战略,并提供相关的技术信息以协助废物管理工作。

委员会应向县市提供技术援助,以协助制定、修订、修正和实施地方城市源头减量和回收利用要素以及全县综合废物管理计划。委员会酌情提供的援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a)CA 公共资源 Code § 42540(a) 制定用于实施城市源头减量和回收利用要素以及全县综合废物管理计划的法规。
(b)CA 公共资源 Code § 42540(b) 在市、县、区、区域或全州范围内,或其任何组合,进行废物特性研究。
(c)CA 公共资源 Code § 42540(c) 制定年度基线数据,以衡量地方计划在实现全州目标方面的有效性。
(d)CA 公共资源 Code § 42540(d) 对影响地方政府、州或工商业在实现综合废物管理的个体或集体目标方面能力的问题或难题进行研究。
(e)CA 公共资源 Code § 42540(e) 制定机制以实施委员会推荐的市场发展建议。
(f)CA 公共资源 Code § 42540(f) 提供认为适当的技术和一般信息,以协助州和地方政府实现综合废物管理要素和计划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