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42968.30

Explanation

本法律要求生产者责任组织制定一项计划,以负责任地管理州内的特定产品。他们必须在新法规生效后的12个月内提交计划,详细说明如何安全地收集、回收和管理这些产品。部门将在120天内审查这些计划,并可以批准或不批准。如果计划未获批准,组织将收到理由并有机会重新提交。他们必须在24个月内获得部门批准的计划;否则,可能会面临处罚。

经批准的计划是公开记录,但敏感的财务或销售数据将保密。现有计划在其到期或被撤销前仍然有效,但必须在2025年7月1日前更新,以符合新要求。

(a)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68.30(a) 在部门根据第42968.1条通过的法规生效之日起12个月内,生产者责任组织应依照本章的要求,制定并提交给部门一份完整的生产者责任计划,用于本州受涵盖产品的收集、运输、回收以及安全和妥善管理。
(b)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68.30(b)
(1)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68.30(b)(1) 部门应审查生产者责任计划是否符合本章规定,并在收到生产者责任计划后120天内批准或不批准该生产者责任计划。
(2)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68.30(b)(2) 如果部门不批准修订后的生产者责任计划,部门应解释修订后的生产者责任计划为何不符合本章规定,并在不批准之日起60天内向生产者责任组织提供书面通知。
(c)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68.30(c) 如果部门不批准生产者责任组织提交的生产者责任计划,部门应解释该生产者责任计划为何不符合本章规定,并在不批准之日起60天内向生产者责任组织提供书面通知。生产者责任组织可在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30天内向部门重新提交修订后的生产者责任计划,部门应在收到重新提交的计划后60天内审查该修订后的生产者责任计划。生产者责任组织应在30天内根据部门的指示修订并重新提交生产者责任计划,否则,不批准将是最终决定,生产者责任组织和生产者可能会受到处罚。在部门根据第42968.1条通过的法规生效之日起24个月内,生产者责任组织应有一份经部门批准的完整生产者责任计划,且每个生产者都应遵守经批准的生产者责任计划,以符合本章规定。
(d)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68.30(d) 经批准的生产者责任计划应为公共记录,但生产者责任组织向部门报告的财务或销售数据不属于《加州公共记录法》(政府法典第1篇第10部(自第7920.000条起))所指的公共记录,且不得公开查阅。部门只能以汇总形式发布财务、生产或销售数据,以便信息无法归属于特定的生产者或任何其他实体。
(e)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68.30(e) 对于截至2025年1月1日仍在生效的任何生产者责任计划,该生产者责任计划应在其现有条款和评估结构下继续有效,依据生产者责任计划批准时生效的法律运行,直到该生产者责任计划到期或被撤销,但生产者责任组织应在2025年7月1日前提交一份生产者责任计划修正案,以使该生产者责任计划符合第42968.32条 (c) 款和 (j) 款以及第42968.60条和第42968.61条的要求。

Section § 42968.31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一旦生产者责任计划获得部门批准,负责执行该计划的组织必须在一年内开始实施。

Section § 42968.32

Explanation

本法律概述了生产者责任计划在管理消费后产品方面必须满足的要求,涵盖了几个关键领域:

(a) 该计划应处理所有消费后产品,包括提供生产者的联系信息。

(b) 它必须解释资金筹措方法、费用以及包含详细成本类别的五年预算计划。

(c) 需要明确绩效标准、投放地点和收集点的管理流程。

(d) 强调对利益相关者的教育和推广,并确保回收服务的易用性。

(e) 法律还要求在计划到期或被撤销时制定应急计划,并强制要求通过拨款支持学徒制。

(f) 具体回收目标,例如地毯中的回收成分和用于分类的视觉标记,也与合规认证一起详细说明。

涵盖产品的生产者责任计划应做到以下所有事项:
(a)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68.32(a) 旨在接收和管理所有消费后涵盖产品。
(b)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68.32(b) 包括生产者责任计划下涵盖的每个生产者和品牌的名称和联系信息。联系信息应包括生产者的电子邮件地址、电话号码以及邮寄和实际地址。
(c)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68.32(c) 解释生产者责任组织的资金筹措方法,并解释这些方法将如何根据第42968.23条(a)款,以公平分配生产者责任组织成本的方式,全额资助生产者责任组织。
(d)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68.32(d)
(1)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68.32(d)(1) 包括第42968.51条要求的费用及其计算方式的说明。
(2)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68.32(d)(2) 包括第42968.52条要求的费用、其计算方式的说明以及其如何符合第42968.52条的解释。
(e)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68.32(e) 包括一份五年预算,该预算应确立足以审慎和负责任地运营生产者责任组织的资金水平。预算应说明预计收入将如何覆盖每个成本类别的所有预算成本。预算成本应包括但不限于行政成本、教育和推广成本、运营成本、资本成本和储备金。
(1)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68.32(e)(1) 行政成本应包括部门的实际和合理监管成本,其中包括全部人事成本,以实施和执行本章,所有成本的标准均根据第42968.1条通过的法规定义。就本款而言,生产者责任组织的实施始于部门批准生产者责任组织的生产者责任计划之时,但部门的成本应包括在生产者责任计划提交和批准之前发生的实际监管开发成本和其他启动成本。
(2)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68.32(e)(2) 储备金应包括在发生意外事件、收入损失或大额未预算开支时用于运营生产者责任组织的资金。它还应在计划生命周期内生产者参与中断期间,保护生产者责任组织在其生产者责任计划中所依赖的回收基础设施。储备金成本类别应包括储备金水平金额以及证明所示储备金水平金额的说明。生产者责任组织应维持足以运营生产者责任计划不少于六个月的储备金。如果部门批准新的生产者责任组织,该生产者责任组织应在生产者责任计划运营的第二年结束前建立其储备金并维持所需的储备金余额。如果生产者责任组织的生产者责任计划到期或被撤销,储备金余额应根据(j)款转移给继任生产者责任组织或受托人。
(f)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68.32(f) 包括每个涵盖产品类别的可量化的五年和年度绩效标准和指标,直至部门根据第42968.34条发布绩效标准。生产者责任组织应修订其生产者责任计划以符合部门发布的绩效标准。部门根据本款发布的绩效标准不受《行政程序法》(《政府法典》第二编第三部第一章第3.5节(第11340条起))要求的约束。绩效标准可包括但不限于回收、减少处置和最大化回收。
(g)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68.32(g)
(1)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68.32(g)(1) 描述生产者责任组织将如何为涵盖产品提供免费投放和便捷的收集系统,其中应包括本州每个县的经批准的收集点,这些收集点应提供永久收集点的合理地理分布,并对该地理分布进行解释。
(p)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68.32(p) 包含生产者责任组织的授权代表出具的书面证明,证明在提交给部门时,生产者责任计划,包括与涵盖产品的收集、运输和管理相关的所有方面,均符合所有适用的州和联邦法律法规。

Section § 42968.33

Explanation
在加州制造或销售特定产品的公司,必须针对每种产品符合州政府设定的特定标准。

Section § 42968.3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部门设定和调整地毯回收的绩效标准。这些标准基于各种数据,包括生产商的报告和经济研究。

部门特别使用销售数据来设定地毯回收的绩效标准,并且他们有权决定考虑多少年的销售数据。如果生产商不同意部门的决定,他们可以根据部门设定的具体程序提出上诉。

(a)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68.34(a) 部门可以根据生产者责任计划和年度报告中包含的信息、生产者责任组织提供的其他信息、部门的废物特性研究以及经济和其他任何相关信息,制定、审查和调整绩效标准。
(b)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68.34(b) 部门应使用销售数据来制定地毯回收的绩效标准。部门可以决定使用多少年的销售数据来制定绩效标准,生产者责任组织可以根据部门在法规中制定的上诉程序对该决定提出上诉。

Section § 42968.35

Explanation

生产者责任组织必须每五年审查一次其计划,以决定是否需要进行修改。如果需要修改,他们必须在截止日期前至少一年向部门提交一份修订后的计划以供批准。修订后的计划应包含修改内容的摘要。

如果不需要修改,该组织应在截止日期前一年再次通过信函告知部门其决定。然而,部门有30天的时间可以表示不同意,如果他们认为有必要进行修改,可能会要求在60天内提交一份修订后的计划。

(a)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68.35(a) 生产者责任组织应在计划获得部门批准后,至少每五年审查其生产者责任计划,并确定是否需要对生产者责任计划进行修订。
(b)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68.35(b) 如果生产者责任组织确定需要对生产者责任计划进行修订,该生产者责任组织应按照第42968.30条规定的程序,向部门提交一份修订后的生产者责任计划,以供审查和批准。生产者责任组织应在本细分款规定的期限前至少12个月,提交根据本细分款修订的生产者责任计划。修订后的生产者责任计划应附有一封概述计划修订内容的附函。
(c)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68.35(c) 如果生产者责任组织确定不需要对生产者责任计划进行修订,该生产者责任组织应在(a)款所述的审查截止日期前不迟于12个月,向部门发送一封信函,说明生产者责任组织已审查了生产者责任计划并确定无需修订。如果部门认定生产者责任组织在不修订生产者责任计划的情况下无法实现本章的目标,部门可在收到该决定后30天内不批准生产者责任组织的决定。如果部门不批准生产者责任组织的决定,生产者责任组织应向部门提交一份修订后的生产者责任计划,以供审查和批准。生产者责任组织应在收到部门不批准通知后60天内,根据本细分款提交修订后的生产者责任计划,除非部门确定需要额外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