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4239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定义了什么是合格的“可重复使用”或“可再填充”丙烷气瓶。如果一个丙烷气瓶是专门为同一产品多次使用而设计和销售的,并且经久耐用,能够多次使用,同时有足够的基础设施支持其安全地重复使用或再填充,那么它就被认为是可重复使用的。

法律还规定,不包括某些类型的丙烷气瓶,例如:用于建筑行业且燃料含量少于15盎司的气瓶;高宽比为3.55比1或更大的气瓶;或通过某些联邦计划出售给政府机构的气瓶。

(a)CA 公共资源 Code § 42395(a) 就本章而言,“可重复使用”或“可再填充”或“重复使用”或“再填充”就丙烷气瓶而言,指符合以下所有条件的气瓶:
(1)CA 公共资源 Code § 42395(a)(1) 明确设计和销售用于同一产品多次使用的。
(2)CA 公共资源 Code § 42395(a)(2) 设计坚固耐用,可在其原始状态下多次正常使用的。
(3)CA 公共资源 Code § 42395(a)(3) 有足够的基础设施支持,以确保气瓶可以方便、安全地进行多次重复使用或再填充的。
(b)CA 公共资源 Code § 42395(b) 就本章而言,“丙烷气瓶”不包括以下任何一种情况:
(1)CA 公共资源 Code § 42395(b)(1) 通常设计用于建筑行业,且在充满时所含燃料(无论是否仅为丙烷)少于15盎司的气瓶。
(2)CA 公共资源 Code § 42395(b)(2) 整体产品高宽比为3.55比1或更大的气瓶。
(3)CA 公共资源 Code § 42395(b)(3) 根据美国总务管理局的州和地方灾害采购计划或其后续计划,提供给州或地方政府机构购买的气瓶。

Section § 42395.1

Explanation
从2028年1月1日开始,加州将只允许销售可以重复使用或重新填充的丙烷气瓶。

Section § 42395.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相关部门在2028年1月1日前,为本章制定并执行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