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轮胎回收法案轮胎回收
Section § 42870
Section § 42872
这项加州法规概述了轮胎回收计划的组成部分。它允许通过赠款、补贴、回扣和贷款向企业、公共实体以及专注于减少垃圾填埋场轮胎废弃物的研究项目提供财政支持。它还支持旨在防止非法轮胎处置的技术和计划。此外,该计划可以制定教育倡议,促进轮胎回收和再利用的创新,并资助破碎设施,以更好地管理全州的轮胎回收工作。
Section § 42872.6
本节解释,当加州资源回收和恢复部为使用再生轮胎材料(如轮胎衍生产品)的公共工程项目提供拨款时,也可以资助创建袖珍公园和绿道的项目。袖珍公园是提供座椅、自行车架等设施的小型城市公园,而绿道是沿自然景观设置的行人及非机动车交通路线。这些拨款应优先用于弱势社区的项目,弱势社区是指家庭收入中位数低于全州平均水平80%的社区。
Section § 42873
这项法律规定了旨在减少送往垃圾填埋场的废旧轮胎数量的活动,这些活动可以获得资助。符合条件的活动包括各种处理和回收过程,例如聚合物处理、橡胶回收、翻新和粉碎。它还涵盖了利用废旧轮胎制造产品,例如橡胶沥青、游乐场设备、侵蚀控制材料以及其他创新用途。然而,该法律明确禁止资助任何与轮胎焚烧相关的研究或活动。这项禁令不适用于轮胎焚烧设施的监管或许可。
Section § 42874
这项法律解释了委员会将如何决定谁能获得用于回收废旧轮胎的贷款或赠款。他们会考虑有多少轮胎将不会被送往垃圾填埋场、每条轮胎的回收成本、回收产品是否有市场,以及回收过程在多大程度上避免了对环境的损害。
Section § 42875
本节概述了委员会在评估拟议处理方案的赠款或贷款申请时会考虑的因素。委员会会审查该方案与现有废物管理工作的契合度,以及除了委员会资助之外,是否还有其他资金支持。他们还会评估该方案能否在财务上自给自足,以及其成功是否可以清晰衡量。方案能否利用所申请资金成功实施的可能性,以及土地或财产至少五年内的可用性,都会被纳入考量。最后,拥有一个可靠的设施运营商业计划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