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10(a) 不迟于1993年3月1日,在举行公开听证会后,委员会应通过一项示范条例,供任何地方机构采纳,该条例涉及开发项目中收集和装载可回收材料的足够区域。
(b)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10(b) 委员会在制定示范条例时,应咨询加利福尼亚州城市联盟、加利福尼亚州县监事协会、美国规划协会、美国建筑师协会、私营和公共废物服务机构、建筑施工和管理以及零售企业的代表。
(c)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10(c) 不迟于1993年1月1日,委员会应将示范条例草案分发给所有地方机构和其他利益相关方供审查。任何意见应不迟于1993年2月1日提交给委员会,供委员会在通过该条例的公开听证会上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