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公共资源 Code § 42288(a) 尽管有第42023.2条规定,特此从综合废物管理账户中的回收市场发展循环贷款子账户向部门拨款二百万美元 ($2,000,000),用于提供贷款,以在本州为制造和回收使用再生材料(包括消费后再生材料)的塑料可重复使用购物袋创造和保留就业机会及经济活动。
(b)CA 公共资源 Code § 42288(b) 如果存在符合从回收市场发展循环贷款子账户获得资金资格的申请人,部门可以支出根据本条拨款的资金,用于为以下两项提供贷款:
(1)CA 公共资源 Code § 42288(b)(1) 将用于制造一次性塑料袋的机械和设施开发并改造为用于制造耐用可重复使用购物袋的机械和设施,这些购物袋至少应符合第42281条的规定。
(2)CA 公共资源 Code § 42288(b)(2) 开发用于制造可重复使用购物袋的设备,这些购物袋至少应符合第42281条的规定。
(c)CA 公共资源 Code § 42288(c) 根据本条授权的贷款接受者应同意,作为获得贷款的条件,保留并再培训现有员工,用于制造至少符合第42281条规定的可重复使用购物袋。
(d)CA 公共资源 Code § 42288(d) 根据本条拨款但在2015-16财政年度结束前未支出的任何款项,应返还至回收市场发展循环贷款子账户,以根据第1章第3条(自第42010条起)进行支出。
(e)CA 公共资源 Code § 42288(e) 根据本条申请资金的申请人,也可以申请他们可能符合资格的其他经济发展计划的资金或福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项:
(1)CA 公共资源 Code § 42288(e)(1) 所得税抵免,如《税收和税务法典》第17059.2条和第23689条所述。
(2)CA 公共资源 Code § 42288(e)(2) 根据《税收和税务法典》第6377.1条的税收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