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42280

Explanation

本法规定了本章中与回收和可重复使用袋相关的术语定义。它明确了资源回收与再生利用部是负责该事务的部门。“消费后回收材料”指使用后从废弃物中分流出来的材料,不包括在制造过程中重复使用的材料。“回收纸袋”的定义基于其回收成分和在路边回收计划中的可回收性,并且必须显示特定的制造信息。

“可重复使用购物袋”遵循单独的要求,“可重复使用购物袋生产商”指制造、进口或销售此类袋子的实体。“一次性购物袋”与可重复使用袋和回收袋相对,但排除了某些特定类型,例如药房袋或用于未包装食品的袋子。“商店”一词涵盖了符合特定销售标准的大型杂货店和便利店,这些定义的有效期设定为2026年1月1日。

为本章之目的,适用以下定义:
(a)CA 公共资源 Code § 42280(a) “部门”指资源回收与再生利用部。
(b)CA 公共资源 Code § 42280(b) “消费后回收材料”指已完成其预期最终用途和产品生命周期,否则将用于固体废物处置的材料。消费后回收材料不包括在原始制造和加工过程中产生并通常在其中重复使用的材料和副产品。
(c)CA 公共资源 Code § 42280(c) “回收纸袋”指商店在销售点提供给顾客的纸质购物袋,且符合以下所有要求:
(1)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42280(c)(1)
(A)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42280(c)(1)(A) 除分段 (B) 另有规定外,含有至少40%的消费后回收材料。
(B)CA 公共资源 Code § 42280(c)(1)(A)(B) 八磅或更小的回收纸袋应含有至少20%的消费后回收材料。
(2)CA 公共资源 Code § 42280(c)(2) 在本州大多数可使用路边回收计划的家庭中,被路边回收计划接受回收。
(3)CA 公共资源 Code § 42280(c)(3) 袋子上印有制造商名称、袋子制造国家以及消费后回收成分的最低百分比。
(d)CA 公共资源 Code § 42280(d) “可重复使用购物袋”指商店在销售点提供给顾客的、符合第42281节要求的袋子。
(e)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42280(e)
(1)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42280(e)(1) “可重复使用购物袋生产商”指从事以下任何活动的个人或实体:
(A)CA 公共资源 Code § 42280(e)(1)(A) 制造可重复使用购物袋以供销售或分发给商店。
(B)CA 公共资源 Code § 42280(e)(1)(B) 将可重复使用购物袋进口到本州,以供销售或分发给商店。
(C)CA 公共资源 Code § 42280(e)(1)(C) 向商店销售或分发可重复使用购物袋。
(2)CA 公共资源 Code § 42280(e)(2) “可重复使用购物袋生产商”不包括商店,对于根据第 (1) 款 (A) 项或 (B) 项规定存在制造商或进口商的可重复使用购物袋而言。
(f)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42280(f)
(1)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42280(f)(1) “一次性购物袋”指商店在销售点提供给顾客的、由塑料、纸张或其他材料制成的袋子,且不属于回收纸袋或符合第42281节要求的可重复使用购物袋。
(2)CA 公共资源 Code § 42280(f)(2) 一次性购物袋不包括以下任何一种:
(A)CA 公共资源 Code § 42280(f)(2)(A) 药房根据《商业和职业法典》第2部第9章(第4000节及后续条款)提供给购买处方药顾客的袋子。
(B)CA 公共资源 Code § 42280(f)(2)(B) 用于保护所购物品,使其在放入回收纸袋、可重复使用购物袋或可堆肥塑料袋时,不损坏或污染其他所购物品的无把手袋。
(C)CA 公共资源 Code § 42280(f)(2)(C) 用于盛装未包装食品的袋子。
(D)CA 公共资源 Code § 42280(f)(2)(D) 设计用于套在衣架上的衣物上的无把手袋。
(g)CA 公共资源 Code § 42280(g) “商店”指符合以下任何要求的零售机构:
(1)CA 公共资源 Code § 42280(g)(1) 年销售总额达二百万美元 ($2,000,000) 或以上,销售干货、罐头食品或非食品以及部分易腐烂物品的全品类自助零售店。
(2)CA 公共资源 Code § 42280(g)(2) 拥有至少10,000平方英尺的零售空间,根据《布拉德利-伯恩斯统一地方销售和使用税法》(《税收和征税法典》第2部第1.5部分(第7200节及后续条款))产生销售或使用税,并拥有根据《商业和职业法典》第2部第9章(第4000节及后续条款)获得许可的药房。
(3)CA 公共资源 Code § 42280(g)(3) 是一家便利食品店、食品超市或其他从事有限商品零售的实体,通常包括牛奶、面包、汽水和零食,并持有酒精饮料控制部颁发的20型或21型执照。
(4)CA 公共资源 Code § 42280(g)(4) 是一家便利食品店、食品超市或其他从事零售旨在店外消费商品的实体,并持有酒精饮料控制部颁发的20型或21型执照。
(5)CA 公共资源 Code § 42280(g)(5) 如果零售机构自愿同意遵守本章对商店施加的要求,不可撤销地通知部门其遵守本章对商店施加要求的意图,并遵守根据第42284节建立的要求,则不属于第 (1)、(2)、(3) 或 (4) 款的规定。
(h)CA 公共资源 Code § 42280(h) 本节仅在2026年1月1日之前有效,并自该日起废止。

Section § 42280

Explanation

本法律定义了与购物袋和必须遵守相关法规的商店有关的术语。“购物袋”包括结账时提供的塑料、纸质或其他材料制成的袋子,但不包括药房袋、无把手保护袋、预结账袋和衣物袋。“部门”指的是资源回收和再生部。“销售点”涵盖顾客接收所购商品的任何地点。“消费后回收材料”是指使用后将被废弃的材料。“回收纸袋”必须符合特定的回收标准,包括到2028年至少含有50%的回收材料。为此目的,“商店”被定义为符合特定销售额、空间或执照条件的零售地点,或者自愿遵守指导方针的地点。这些定义将于2026年1月1日生效。

本章中,下列定义适用:
(a)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42280(a)
(1)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42280(a)(1) “购物袋”指商店在销售点提供给顾客用于携带所购商品的塑料、纸质或其他材料制成的袋子,且并非回收纸袋。
(2)CA 公共资源 Code § 42280(a)(2) 购物袋不包括以下任何一项:
(A)CA 公共资源 Code § 42280(a)(2)(A) 药房根据《商业和职业法典》第二编第9章(第4000节起)提供给购买处方药顾客的袋子。
(B)CA 公共资源 Code § 42280(a)(2)(B) 用于保护所购商品,防止其在放入回收纸袋或可堆肥塑料袋时损坏或污染其他所购商品的无把手袋。
(C)CA 公共资源 Code § 42280(a)(2)(C) 第42281.2节(b)款所定义的预结账袋。
(D)CA 公共资源 Code § 42280(a)(2)(D) 设计用于套在衣架上的衣物上的无把手袋,例如干洗或洗衣服务中使用的衣物袋。
(b)CA 公共资源 Code § 42280(b) “部门”指资源回收和再生部。
(c)CA 公共资源 Code § 42280(c) “销售点”指可以将所购商品交付给顾客的地点,包括但不限于结账柜台、自助结账机、店内取货、路边取货和送货上门。
(d)CA 公共资源 Code § 42280(d) “消费后回收材料”指已完成其预期最终用途和产品生命周期,否则将用于固体废物处置的材料。消费后回收材料不包括在原始制造和加工过程中产生并通常在其中重复使用的材料和副产品。
(e)CA 公共资源 Code § 42280(e) “回收纸袋”指商店在销售点提供给顾客的纸质购物袋,且符合以下所有要求:
(1)CA 公共资源 Code § 42280(e)(1) 在本州大多数可使用路边回收计划的家庭中,被路边回收计划接受回收。
(2)CA 公共资源 Code § 42280(e)(2) 袋子上印有制造商名称、袋子制造国家以及消费后回收成分的百分比。
(3)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42280(e)(3)
(A)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42280(e)(3)(A) 含有至少50%的消费后回收材料。
(B)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42280(e)(3)(A)(B)
(A)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42280(e)(3)(A)(B)(A)项中的要求自2028年1月1日起适用。
(f)CA 公共资源 Code § 42280(f) “商店”指符合以下任何一项要求的零售机构:
(1)CA 公共资源 Code § 42280(f)(1) 年销售总额达二百万美元 ($2,000,000) 或以上的全线自助零售店,销售干杂货、罐头食品或非食品物品,以及一些易腐烂物品。
(2)CA 公共资源 Code § 42280(f)(2) 拥有至少10,000平方英尺的零售空间,根据《布拉德利-伯恩斯统一地方销售和使用税法》(《税收和税法典》第二编第1.5部分(第7200节起))产生销售或使用税,并拥有根据《商业和职业法典》第二编第9章(第4000节起)获得许可的药房。
(3)CA 公共资源 Code § 42280(f)(3) 是一家便利食品店、食品超市或其他从事有限商品零售的实体,通常包括牛奶、面包、汽水和零食,并持有酒精饮料控制部颁发的20型或21型许可证。
(4)CA 公共资源 Code § 42280(f)(4) 是一家便利食品店、食品超市或其他从事旨在场外消费商品零售的实体,并持有酒精饮料控制部颁发的20型或21型许可证。
(5)CA 公共资源 Code § 42280(f)(5) 如果不属于第(1)、(2)、(3)或(4)款的规定,则该零售机构自愿同意遵守本章对商店施加的要求,不可撤销地通知部门其遵守本章对商店施加要求的意图,并遵守根据第42284节制定的要求。
(g)CA 公共资源 Code § 42280(g) 本节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