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规定农场和牧场固体废物清理和治理补助金计划
Section § 48100
这项法律旨在解决无辜方拥有的农场和牧场土地上固体废物非法倾倒的问题。它设立了一个拨款计划,以帮助清理和解决农场和牧场上的这些问题。为资助该计划,设立了一个名为“农场和牧场固体废物清理和减排账户”的专门账户。该账户中的资金来源于不同的州回收基金,并且资金产生的利息也会重新存入该账户。该账户的年度支出上限为100万美元,其中一小部分(最高7%)可用于行政管理费用。该拨款计划具体使用综合废物管理基金、加州轮胎回收管理基金和加州废油回收基金的资金。“美洲原住民部落”和“公共实体”等术语已定义,以明确谁可以参与或有资格获得这些拨款。
Section § 48101
这项拨款计划旨在向公共实体和美洲原住民部落提供资金,用于固体废物管理项目。每个实体每年最多可获得20万美元,但用于行政管理费用的拨款不得超过7%。单个清理项目最多可获得5万美元。优先考虑那些旨在防止非法倾倒和促进正确废物处置方法的项目。
拨款可用于农场非法倾倒废物的清理、持续的废物清理执法,以及豁免废物处置费等活动。如果农场或牧场业主因非法倾倒而申请清理拨款,并且他们对此不负责任或正在对相关决定提出申诉,那么任何罚款或处罚都可以暂停执行。
Section § 48102
如果农场或牧场主在其财产上非法倾倒固体废物,他们就不能根据本章从政府或美洲原住民部落获得拨款。
Section § 48103
这项法律指示委员会制定一项补助金计划的规则,该计划旨在管理农场和牧场的废物。这些规则将明确谁可以申请补助金,确保申请过程对公众开放,并允许财产所有人对某些决定提出异议。申请人,通常是公共实体或美洲原住民部落,必须确认他们是针对特定财产申请资金的唯一方,该财产的所有人对非法倾倒废物不负有责任,并且他们有计划防止未来发生废物问题。如果申请被拒绝,申请人必须书面告知财产所有人原因。财产所有人仍然可以通过该计划或其他法律获得废物清理费用的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