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48500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如果本特定部的一部分被发现无效,或者不适用于特定的人或情况,这不会影响本部的其余部分。有效的部分仍然可以单独执行。实质上,本部的每个部分都是独立运作的,以确保即使其中一部分有问题,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Section § 48501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在寻求法院命令以阻止某人做某事(即禁令救济)的民事案件中,无需证明如果未发出该命令将发生不可弥补的损害,也无需证明其他法律途径无效。法院可以在不需要这些证据的情况下批准此类命令。

Section § 4850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有毒物质控制部独自负责监督危险废物。它拥有颁发危险废物场所许可证的专属权力,并管理有关危险废物处理、运输和处置的项目。其他委员会或机构不应接管或重复这些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