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26525

Explanation

可以设立地质灾害防治区,以处理各种与地质相关的问题。这可能包括预防或控制地质灾害,以及解决由这些灾害引起的结构性问题。

地质灾害防治区可根据本分部成立,用于以下目的:
(a)CA 公共资源 Code § 26525(a) 预防、减轻、消除或控制地质灾害。
(b)CA 公共资源 Code § 26525(b) 减轻或消除部分或全部由地质灾害引起的结构性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