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098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强调,圣莫尼卡湾是加州当前和未来居民的重要公共资源,也是南加州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由于DDT和多氯联苯等累积污染物,以及雨水、工业排放物和人口增长压力造成的其他污染物威胁,其健康和娱乐价值正面临风险。

湾内的帕洛斯维尔德斯陆架已被指定为联邦超级基金场地,并参与了国家河口计划。自1988年以来,由圣莫尼卡湾修复项目牵头的努力旨在修复海湾,并得到了州政府资金和2000年《安全社区公园、清洁水、清洁空气和海岸保护债券法案》等举措的支持。

立法机关希望圣莫尼卡湾修复委员会能作为州政府内一个以地方为导向的非监管机构运作。其职责是监测、评估和协调各项工作,并就有利于海湾利用、修复和强化的资金提供建议。

(a)CA 公共资源 Code § 30988(a)立法机关发现并宣布,圣莫尼卡湾是加州当前和未来世代的公共信托,并且是南加州生态系统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b)CA 公共资源 Code § 30988(b)圣莫尼卡湾的生物健康和娱乐资源受到历史累积的DDT、多氯联苯和其他有毒污染物、病原体、营养物质、雨水和城市径流、非点源污染物、溢油和工业排放物的威胁,这些威胁随着该地区人口压力的增加而加剧。
(c)CA 公共资源 Code § 30988(c)圣莫尼卡湾的帕洛斯维尔德斯陆架已被确定为联邦超级基金场地,并根据美国环境保护署的国家河口计划指定。自1988年以来,美国环境保护署已指定前圣莫尼卡湾修复项目为一个机构,负责规划圣莫尼卡湾的修复工作,并监督圣莫尼卡湾修复计划的实施。加利福尼亚州已为圣莫尼卡湾修复项目的管理支出了数百万美元,以及2000年《安全社区公园、清洁水、清洁空气和海岸保护债券法案》(维拉莱戈萨-基利法案;《公共资源法典》第5部第1.692章(第5096.300节起))拨出高达两千五百万美元($25,000,000)用于前圣莫尼卡湾修复项目确定的圣莫尼卡湾修复项目。
(d)CA 公共资源 Code § 30988(d)立法机关的意图是,圣莫尼卡湾修复委员会应成为一个非监管性、地方性的州政府实体,负责监测、评估、协调和建议所有州级项目,并监督影响圣莫尼卡湾及其流域的有利用途、修复和强化的资金。

Section § 30988.2

Explanation

圣莫尼卡湾修复项目现在更名为圣莫尼卡湾修复委员会。它独立运作,但获得州水资源控制委员会的行政支持。当其他法律提到旧名称时,指的是这个委员会。

三位官员将签订一份协议,明确影响海湾的州级项目如何管理,以及委员会如何运作,包括其成员(来自联邦、州、地方及其他利益相关方)。

委员会可以从各种来源寻求和使用资金用于海湾项目,发放拨款,签订合同,并与不同机构和团体协调,以维护海湾的健康。

为委员会的活动设立了一个专门账户,即圣莫尼卡湾修复账户。先前分配给原项目的资金将转入此账户。根据资金来源,这些资金的使用要么是2003年之前最初设定的用途,要么是2003年之后更广泛的用途。

(a)CA 公共资源 Code § 30988.2(a) 圣莫尼卡湾修复项目特此更名为圣莫尼卡湾修复委员会。委员会应独立履行本节所述职责,州水资源控制委员会应向委员会提供行政服务。任何法规中提及圣莫尼卡湾修复项目,均应视为提及圣莫尼卡湾修复委员会。
(b)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30988.2(b)
(1)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30988.2(b)(1) 环境保护局局长、资源局局长以及圣莫尼卡湾修复委员会湾流域理事会主席应签订一份谅解备忘录,以确保影响圣莫尼卡湾的州级项目的协调,并明确该委员会的权限及其在实施这些州级项目方面的治理结构。委员会成员构成应在谅解备忘录中规定,并应包括联邦、州和地方公共机构的官员和雇员,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代表。
(c)CA 公共资源 Code § 30988.2(c) 委员会可执行以下所有事项:
(1)CA 公共资源 Code § 30988.2(c)(1) 向任何来源请求并接收联邦、州、地方和私人资金,并支出这些资金用于圣莫尼卡湾及其流域的修复和改善。
(2)CA 公共资源 Code § 30988.2(c)(2) 授予和管理拨款,用于圣莫尼卡湾及其流域的修复和改善。
(3)CA 公共资源 Code § 30988.2(c)(3) 视需要签订合同和联合权力机构协议,以实现委员会的宗旨。
(4)CA 公共资源 Code § 30988.2(c)(4) 监督、评估和协调联邦、州和地方机构之间以及在适当情况下与私人公司之间的活动,以修复和改善圣莫尼卡湾及其流域。
(d)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30988.2(d)
(1)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30988.2(d)(1) 圣莫尼卡湾修复账户特此在州财政部设立,账户中的资金经立法机关拨款后可用于支持圣莫尼卡湾修复委员会的活动。
(2)CA 公共资源 Code § 30988.2(d)(2) 立法机关在2003年1月1日之前,从普通基金或债券收益中先前拨款用于支持前圣莫尼卡湾修复项目的任何资金余额,应转入该账户。
(3)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30988.2(d)(3)
(A)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30988.2(d)(3)(A) 转入该账户的、源自普通基金拨款的资金,仅在最初授权的期限内可用于支出,且仅用于本分部在2002年12月31日时的规定所授权的目的。
(B)CA 公共资源 Code § 30988.2(d)(3)(A)(B) 转入该账户的、源自债券收益拨款的资金,仅在最初授权的期限内可用于支出,且可用于本分部在2003年1月1日或之后授权的任何目的。

Section § 30988.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指示圣莫尼卡湾修复委员会专注于实现海湾修复的各种目标。他们的优先事项包括减少雨水、城市径流和其他来源的污染,预防石油和污水泄漏,以及控制海滩侵蚀。他们还旨在解决污染带来的公共健康风险,并保护湿地和沿海地区等自然栖息地。

委员会必须执行环境法律,警告公众食用受污染海鲜的危险,并与学校和大学合作开展教育宣传。此外,他们应确保每个人都能利用海洋资源,并为子孙后代保护这些资源。

圣莫尼卡湾修复委员会应在其教育、监测和债券收益支出决策、提案或项目中优先考虑旨在实现海湾修复目标的各项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a)CA 公共资源 Code § 30988.3(a) 减少或消除雨水、城市径流以及点源和非点源污染。
(b)CA 公共资源 Code § 30988.3(b) 减少或预防石油和污水泄漏的威胁。
(c)CA 公共资源 Code § 30988.3(c) 减少和预防海滩侵蚀。
(d)CA 公共资源 Code § 30988.3(d) 减少和预防污染对公众健康的威胁。
(e)CA 公共资源 Code § 30988.3(e) 预防和恢复湿地、沿海和河岸栖息地的丧失,并保护圣莫尼卡湾的自然和生物资源。
(f)CA 公共资源 Code § 30988.3(f) 有效执行相关环境法律。
(g)CA 公共资源 Code § 30988.3(g) 公众教育以及对食用受污染海鲜的任何危险的警告。
(h)CA 公共资源 Code § 30988.3(h) 与大学和K-12年级学校合作,加强关于圣莫尼卡湾的公众教育。
(i)CA 公共资源 Code § 30988.3(i) 确保所有加州居民,无论社会经济地位如何,都能利用海洋资源,并为子孙后代保护和改善这些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