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4000

Explanation

博斯科-基恩可再生资源投资基金的资金,只有在加利福尼亚州立法机关批准后,才能用于特定的环境和资源项目。这些项目包括扩建鲑鱼和虹鳟鱼孵化场、改善鱼类栖息地、增强森林资源以及发展城市林业计划。资金还可以支持农业土壤排水以防止荒漠化、提供技术援助以阻止水土流失,以及开展节水项目。此外,这笔钱还可以用于野生土地防火、沿海资源增进以及地表采矿活动的监督。

存入由《渔猎法》原第7150.6条设立的博斯科-基恩可再生资源投资基金的资金,经立法机关拨款后,仅可用于以下目的:
(a)CA 公共资源 Code § 34000(a) 鲑鱼和虹鳟鱼孵化场扩建及鱼类栖息地改善。
(b)CA 公共资源 Code § 34000(b) 根据1978年《加利福尼亚森林改善法》开展的森林资源改善项目。
(c)CA 公共资源 Code § 34000(c) 根据1978年《加利福尼亚城市林业法》开展的城市林业项目。
(d)CA 公共资源 Code § 34000(d) 将延缓荒漠化并保护农业生产力的农业土壤排水项目。
(e)CA 公共资源 Code § 34000(e) 支持将防止水土流失的技术援助项目。
(f)CA 公共资源 Code § 34000(f) 农业、工业和城市节水项目。
(g)CA 公共资源 Code § 34000(g) 根据1978年《野生土地防火和资源管理法》、第4部第2编第7章第1条(自第4461条起)和第2条(自第4475条起)开展的野生土地防火项目。
(h)CA 公共资源 Code § 34000(h) 根据第21编第6章(自第31251条起)开展的沿海资源增进项目。
(i)CA 公共资源 Code § 34000(i) 根据1975年《地表采矿和复垦法》(第2编第9章(自第2710条起))对地表采矿活动进行监管和监督。

Section § 3400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渔业和野生动物部向非营利组织、地方政府部门和印第安部落提供资金。这些资金用于合作开展项目,以恢复北加州的鲑鱼和虹鳟鱼数量。渔业和野生动物部部长可以设定标准,来选择那些在完成这些恢复项目方面最有经验和技能的申请者。

Section § 3400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渔业和野生动物部向致力于鲑鱼或虹鳟康复项目的非营利组织和印第安部落提供部分资金。要符合条件,这些团体必须有成功完成类似项目的历史,采用适当的会计方法,并证明他们能够利用部分资金高效且经济地完成项目。

渔业和野生动物部可向非营利组织和印第安部落提供根据第34001条或1981年法规第344章第3条提供的拨款的部分资金,如果该部门认为任何此类组织符合以下所有要求:
(a)CA 公共资源 Code § 34002(a) 曾有成功完成一项或多项由北海岸鲑鱼和虹鳟合作恢复项目资助的鲑鱼或虹鳟康复项目的记录。
(b)CA 公共资源 Code § 34002(b) 采用可接受的会计程序。
(c)CA 公共资源 Code § 34002(c) 证明项目能够更高效、更经济地完成,并且在项目完成前提供部分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