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机关发现并宣布以下所有事项:
(a)CA 公共资源 Code § 16000(a) 促进自然资源回收符合本州的最佳利益。
(b)CA 公共资源 Code § 16000(b) 促进混凝土生产中混凝土材料的回收利用,可减少废物、卡车行程和排放,同时推动混凝土制造的可持续实践。
(c)CA 公共资源 Code § 16000(c) 回收混凝土中的骨料可节约骨料的自然资源。
(d)CA 公共资源 Code § 16000(d) 回收水可节约水资源。
(e)CA 公共资源 Code § 16000(e) 回收返还的新鲜混凝土可最大限度地再利用骨料、水和水泥等自然资源,并节约混凝土生产中的隐含能量。
(f)CA 公共资源 Code § 16000(f) 本分部旨在鼓励按照本分部的规定使用再生混凝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