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5096.300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指定了一项旨在资助安全公园、清洁水、清洁空气和海岸保护措施的官方名称。它被称为“2000年安全社区公园、清洁水、清洁空气和海岸保护债券法案”,也称为“维拉莱戈萨-基利法案”。

本章应被称为“2000年安全社区公园、清洁水、清洁空气和海岸保护债券法案”(维拉莱戈萨-基利法案),并可引用此名称。

Section § 5096.30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旨在解决随着人口增长和城市区域扩张,对更多休闲区和开放空间的需求。它侧重于通过恢复州政府管理这些自然资源的责任,来改善地方和州立公园、保护清洁水以及保护海岸海滩和风景区。

为应对不断增长的人口和不断扩大的城市社区的休闲和开放空间需求,本法案将通过投资于社区公园和州立公园、清洁水保护以及海岸海滩和风景区,恢复州政府对自然资源的管理职责。

Section § 5096.30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强调了加利福尼亚州当地和州立公园的重要性,它们是娱乐、社交和文化活动的中心,能提升生活质量并促进经济发展。然而,不幸的是,这些公园的资金未能跟上日益增长的需求,导致设施老化和过度拥挤。加州的自然风光提供了经济机会,并提升了生活质量,但维护清洁的水源、生态系统和公共可及性至关重要。目前公园的维护积压问题严重,需要数十亿美元用于维修和保护工作。本法案旨在开始解决这些紧迫的需求。

立法机关发现并宣布以下所有事项:
(a)CA 公共资源 Code § 5096.302(a) 历史上,加利福尼亚州的当地和社区公园常常作为城市和社区的娱乐、社交和文化中心,为青少年丰富生活、老年人活动和家庭娱乐提供场所。
(b)CA 公共资源 Code § 5096.302(b) 社区和州立公园在城市社区中提供安全的游乐场所、壮丽的风景、卓越的体验和世界公认的娱乐机会,因此,它们对加利福尼亚州的生活质量和经济至关重要。
(c)CA 公共资源 Code § 5096.302(c) 十多年来,州政府对公园和自然资源的投入持续减少。加利福尼亚州未能跟上所需的资金,以充分管理和维护其在社区、城市和州立公园以及自然区域的数十亿美元投资,导致许多公园设施失修和过度拥挤,以及荒野地区的退化。
(d)CA 公共资源 Code § 5096.302(d) 壮丽的太平洋海岸、杰出的山脉和独特的风景区是巨大经济机遇的来源,并极大地提升了加利福尼亚州居民的生活质量。
(e)CA 公共资源 Code § 5096.302(e) 加利福尼亚州自然资源带来的持续经济成功和享受,取决于维护清洁的水源、健康的生态系统,并为不断增长的州扩大公共可及性。
(f)CA 公共资源 Code § 5096.302(f) 当地和城市公园的维修和维护需求积压超过二十五亿美元,州立公园的维护需求超过十亿美元。州立保护区和野生动物机构报告称,栖息地收购和恢复的需求超过18亿美元。
(g)CA 公共资源 Code § 5096.302(g) 本法案将开始解决这些关键的社区公园和自然资源需求。

Section § 5096.303

Explanation

本节强调,空气污染是加利福尼亚州的一个严重问题,影响着健康、经济和生活质量。它强调了森林和树木通过吸收污染物和产生氧气来改善空气质量的作用。此外,与公园、开放空间和植树相关的项目有助于改善空气质量、减少交通拥堵,并通过改善已开发区域和鼓励明智的开发决策来支持土地的有效利用。

立法机关进一步发现并声明以下各项:
(a)CA 公共资源 Code § 5096.303(a) 空气污染仍然是加利福尼亚州的一个主要问题,它损害我们居民的健康,使我们的经济在医疗保健费用、农业生产力下降和基础设施损坏方面损失数十亿美元,并以其他方式降低我们州的生活质量。
(b)CA 公共资源 Code § 5096.303(b) 森林和树木通过从空气中去除二氧化碳、颗粒物和其他污染物,并产生氧气来改善空气质量。
(c)CA 公共资源 Code § 5096.303(c) 公园、开放空间和植树项目还通过减少城市蔓延、通过帮助地方机构实施促进能源效率的合理土地利用规划来改善已开发地区的生活质量,以及通过提供激励措施以减少在不适宜区域的开发来改善空气质量和减少交通拥堵。

Section § 5096.30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鼓励那些获得债券资金的州和地方机构,在可能的情况下,优先使用回收和可重复利用的产品,尤其是在这些资金用于特定活动时。

Section § 5096.307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任何获得资助的项目都必须符合《加州环境质量法案》设定的环境标准。此外,如果使用这些资金购买土地,则必须从自愿出售土地的人那里购买。

(a)CA 公共资源 Code § 5096.307(a) 每一项拟根据本章获得资助的拟议活动,均应符合《加州环境质量法案》(Division 13 (commencing with Section 21000))的规定。
(b)CA 公共资源 Code § 5096.307(b) 根据本章分配的资金所购置的土地,应当从土地的自愿出售者处购置。

Section § 5096.308

Explanation

本节定义了加利福尼亚州有关环境和保护工作的特定章节中使用的关键术语。“收购”指从自愿出售方手中购买土地或土地权益。“理事会”指资源局局长。“认证地方社区保护队项目”指由公共或私人非营利机构运营的项目。“委员会”是某个特定环境保护法案的财务委员会。“区”被定义为符合特定标准的各类公园和开放空间区。“基金”是根据某项法案设立的债券基金。“历史资源”包括对加利福尼亚州历史具有重要意义的建筑物或文物。“项目”是根据环境保护法案设立的。“局长”指资源局局长。

“管理”涉及保护和改善自然系统及历史资源的项目,但不包括日常公园运营。“文化资源管理”侧重于保护历史资源,不包括通常作为开发项目一部分的活动。“自然资源管理”旨在解决侵蚀、栖息地恢复和入侵物种控制等问题。最后,“野生动物保护伙伴关系”是一种旨在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的合作努力,并提供配套资金以增强保护效益。

在本章中,下列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a)CA 公共资源 Code § 5096.308(a) “收购”指从自愿出售方手中收购房地产的完全所有权或任何其他权益,包括地役权和开发权。
(b)CA 公共资源 Code § 5096.308(b) “理事会”指根据第5096.362条(b)款指定资源局局长。
(c)CA 公共资源 Code § 5096.308(c) “认证地方社区保护队项目”指根据第14406条由公共或私人非营利机构运营的项目。
(d)CA 公共资源 Code § 5096.308(d) “委员会”指根据第5096.362条(a)款设立的“安全社区公园、清洁水、清洁空气和海岸保护(维拉莱戈萨-基利法案)财务委员会”。
(e)CA 公共资源 Code § 5096.308(e) “区”指根据第3章第3条(自第5500条起)设立的任何区域公园区、区域公园和开放空间区,或区域开放空间区;根据第4章(自第5780条起)设立的任何娱乐和公园区;或根据第26部(自第35100条起)设立的任何机构。对于未包含在任何区内,且无任何市或县提供公园或娱乐区域或设施的任何社区或非建制区域,“区”也指任何其他经法规授权运营和管理公园或娱乐区域或设施,聘用全职公园和娱乐主管,在区拥有的土地和设施上提供全年公园和娱乐服务,并将其年度运营预算的很大一部分分配给公园或娱乐区域或设施的区。
(f)CA 公共资源 Code § 5096.308(f) “基金”指根据第5096.310条设立的“安全社区公园、清洁水、清洁空气和海岸保护(维拉莱戈萨-基利法案)债券基金”。
(g)CA 公共资源 Code § 5096.308(g) “历史资源”包括但不限于在加利福尼亚文化史册中具有历史或考古意义的任何建筑物、结构、场地、地点、文物或文物收藏。
(h)CA 公共资源 Code § 5096.308(h) “项目”指根据本章设立的“安全社区公园、清洁水、清洁空气和海岸保护(维拉莱戈萨-基利法案)项目”。
(i)CA 公共资源 Code § 5096.308(i) “局长”指资源局局长。
(j)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5096.308(j)
(1)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5096.308(j)(1) “管理”指为保护、维护、修复、恢复和改善自然系统、州立公园系统的杰出特色以及历史和文化资源而开发和实施的项目。这些工作不包括仅补充正常公园运营或通常由其他来源资助的活动。
(2)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5096.308(j)(2)
(A)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5096.308(j)(2)(A) “文化资源管理”可包括但不限于州立公园系统中历史资源(包括考古资源)的稳定和保护。这些资源可包括遗址、地貌、废墟、考古沉积物、历史景观资源、岩画特征以及构成加利福尼亚州历史物质遗产的文物。
(B)CA 公共资源 Code § 5096.308(j)(2)(A)(B) “文化资源管理”不包括通常作为开发项目一部分所需的历史资源的修复、恢复、重建、阐释或减缓。
(3)CA 公共资源 Code § 5096.308(j)(3) “自然资源管理”可包括但不限于控制重大侵蚀和地质灾害、恢复和改善关键动植物栖息地、控制和消除外来物种入侵、稳定海岸沙丘和悬崖以及实施这些目标所需的规划等目标。
(k)CA 公共资源 Code § 5096.308(k) “野生动物保护伙伴关系”指野生动物栖息地的合作收购、恢复或管理,野生动物保护委员会为此提供配套资金,以利用其他公共、私人或非营利资源,最大限度地提高对野生动物和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效益。

Section § 5096.30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任何依照本章规定获得资金的人,都必须按照秘书的指导方针,张贴标识说明资金的来源。

依照秘书发布的指导方针,所有依照本章规定接受资金的机构或个人,均应张贴标明资金来源的标识。

Section § 5096.3075

Explanation
如果发现为某个项目分配的资金是不必要的,或者项目无法完成,立法机关可以将这些资金重新分配给符合本法案目标的其他重要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