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5090.41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概述了霍利斯特山州立车辆区内特定区域的管理方式。首先,它规定280英亩土地必须划作自然研究区,这意味着越野车辆不得在该区域行驶,并且应采取必要措施保护这些自然和文化区域,例如设置屏障。

此外,法律还根据一份测量报告,将约395英亩土地确定为“缓冲区”,确保这些区域也禁止越野车辆通行。这些区域旨在保护该地区的完整性和环境。

霍利斯特山州立车辆区内的以下土地应按如下方式管理:
(a)CA 公共资源 Code § 5090.41(a) 该部门应指定并划拨280英亩土地用于自然研究,该区域将禁止越野机动车通行。该部门在执行本款规定时,应通过采取适当措施保护指定土地的自然和文化价值,其中可包括设置物理屏障以阻止越野车辆使用。
(b)CA 公共资源 Code § 5090.41(b) 该部门应将约395英亩土地确定为“缓冲区”,根据加利福尼亚州于1990年4月2日向加利福尼亚州圣贝尼托县县记录员备案的测量记录(地图册第10号,第79页),以及在《霍利斯特山州立车辆区额外土地收购环境影响报告》(州清算所编号88051716)附录图I-2第5页中确定的三个最南端区域(约196英亩),这些区域将禁止越野机动车通行。

Section § 5090.42

Explanation

本节讨论了阿拉米达县一块名为“阿拉米达-特斯拉扩建区”的土地的未来用途,该土地目前是卡内基州车辆娱乐区的一部分。法律规定了一个程序来确定该土地的最佳用途,并明确排除将其指定为州车辆娱乐区。

法律从普通基金中拨款100万美元至州公园和娱乐基金,以支持这一确定程序。此外,2980万美元从普通基金拨至越野车信托基金,用于扩大和开发越野车娱乐设施,重点关注可服务湾区和中央谷地等大型城市人口的区域。然而,阿拉米达-特斯拉扩建区不在此次扩建考虑范围内。

(a)CA 公共资源 Code § 5090.42(a) 就本节而言,“土地”指被称为“阿拉米达-特斯拉扩建区”的土地,该土地位于阿拉米达县,面积约3,100英亩,目前是卡内基州车辆娱乐区的一部分。
(b)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5090.42(b)
(1)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5090.42(b)(1) 部门应根据第1章第1.7条(自第5019.50节起)的指定程序和第5002.2节的规划程序,确定土地的最佳用途。该土地不得被指定为第5090.14.1节所定义的州车辆娱乐区。
(2)CA 公共资源 Code § 5090.42(b)(2) 一百万美元 ($1,000,000) 应从普通基金转拨至根据第5010节设立的州公园和娱乐基金,用于第(1)款的目的。
(c)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5090.42(c)
(1)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5090.42(c)(1) 两千九百八十万美元 ($29,800,000) 应从普通基金转拨至根据《车辆法典》第38225节设立的越野车信托基金,并根据本章使用,包括购置和开发财产以扩大越野车娱乐,以及可提供高质量越野机动车娱乐机会的区域。
(2)CA 公共资源 Code § 5090.42(c)(2) 在考虑购置和开发财产以扩大越野车娱乐机会时,部门可优先考虑有潜力服务大型城市区域(如湾区和中央谷地)、提供越野车娱乐的潜在娱乐机会以及机动车进入非机动车娱乐的潜在机会的财产。考虑的财产可包括现有州立公园和州立娱乐区内的区域,包括但不限于亨利·科州立公园。部门在此过程中不应考虑阿拉米达-特斯拉扩建区。

Section § 5090.4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是关于管理加州的州立车辆娱乐区,这些区域是为越野车娱乐而选择的地点。选择这些区域是因为它们能够承受机动车辆的使用,同时不损害自然或文化资源。目标是平衡娱乐使用与这些资源的保护。

自1988年以来,车辆娱乐区内不得设立新的保护区或荒野区,但如有必要,可以识别并保护敏感区域。如果车辆使用对资源造成损害,法律要求采取措施,例如设置屏障和修复受损区域,以防止进一步的损害。

(a)CA 公共资源 Code § 5090.43(a) 州立车辆娱乐区由经选择、开发和运营的区域组成,旨在提供越野车娱乐机会。州立车辆娱乐区的选址应在以下土地上进行收购:设立区域以保护自然和文化资源的必要性最小化,地形能够承受机动车辆的影响,并且为越野机动车辆提供优质的娱乐机会。区域的开发、管理和运营应旨在根据本章的要求,提供对现有车辆娱乐机会最充分的适当公共使用,同时确保文化资源的保护以及自然资源价值的长期保护和改善。
(b)CA 公共资源 Code § 5090.43(b) 1988年1月1日之后,州立车辆娱乐区内不得设立新的文化或自然保护区或州立荒野区。为保护自然和文化资源价值,经部门认定为必要时,可在州立车辆娱乐区内设立敏感区域。这些敏感区域应由该部门根据第5019.71条和第5019.74条进行管理,这些条款界定了自然和文化保护区的目的和管理。
(c)CA 公共资源 Code § 5090.43(c) 如果越野机动车辆的使用对任何自然或文化资源造成损害,或在敏感区域内造成损害,应立即采取适当措施以保护这些土地免受进一步损害。这些措施可包括设置物理屏障,并应包括自然资源的恢复和文化资源损害的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