沼泽地和泛滥地出售9月19日之前出售的沼泽地和泛滥地
Section § 7521
这项法律解释了在1939年9月19日之前,州拥有的沼泽地和泛滥地是如何以每英亩一美元的价格出售的。买家需要在勘测获批后50天内支付20%的款项。剩余款项每年按7%的利率计息并预付,必须在任何要求付款的立法法案通过一年后支付,如果买家愿意也可以提前支付。此外,有债务的垦区发行的债券或认股权证可以按面值用于支付这些区域的土地。
Section § 7522
这项法律规定,委员会不得批准沼泽和泛滥土地的申请,也不得为其颁发产权,除非该土地经美国政府正式划定或分离满六个月。
Section § 7523
Section § 7524
如果您想购买沼泽和溢流土地,您需要向委员会提交一份宣誓书(经过宣誓的声明)。这份声明必须确认您是美国公民或已申请成为美国公民,居住在加利福尼亚州,并且已达到法定年龄。您必须根据相关法律描述您想要的土地,并声明除了您自己之外,您不知道对这些土地有任何其他有效权利主张。您还需要核实您熟悉土地的边界,并且那里没有定居者;或者,如果存在定居者,该土地已被官方指定出售超过六个月。此外,您拥有并希望购买的沼泽和溢流土地总面积不得超过640英亩。
Section § 7525
如果有人在试图购买土地时,在宣誓书中作出了虚假陈述,他们将失去购买该土地或获得任何所有权证明的权利。如果该虚假陈述是故意作出的,还可能导致因宣誓作伪证(即伪证罪)而面临刑事指控。
Section § 7526
Section § 7527
Section § 7528
本法律条款涉及与土地购买相关的法院程序。如果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买方的宣誓书包含虚假陈述,或者定居者的宣誓书属实,则任何购买批准或凭证都将被取消。反之,如果买方的宣誓书属实而定居者的宣誓书不实,法院将作出支持买方立场的判决。
Section § 7529
Section § 7530
如果你想购买某些已被美国指定但尚未划分成地块的土地,你需要先请土地所在县的测量员进行测量。这份测量证书必须附在你的购地申请中。测量应尽可能遵循美国的公共土地测量系统。
Section § 7531
Section § 7532
Section § 7533
本法律条文规定,当收到付款报告时,委员会会将该付款记录为买方的贷项。委员会还会通知县财务官已收到该报告。如果报告中有任何错误,委员会会将其退回进行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