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7400

Explanation

本节指出,截至2020年1月1日,某个委员会已获得大约81,643英亩的补偿性学校土地,并且还有大约51,000英亩此类土地应归其所有。

立法机关认定并宣布,截至2020年1月1日,该委员会已获得大约81,643英亩的补偿性学校土地,并且尚有大约51,000英亩的补偿性学校土地应归其所有。

Section § 740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指示委员会定期确定州应获得多少英亩土地作为赔偿(本质上是损失补偿)。他们必须维护一份记录,详细说明这些应得土地的理由或依据。

Section § 740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一个委员会在认为对州有利时,代表州从联邦政府选择公共土地。这些土地将作为对州在学校土地赠款方面所遭受损失的补偿。

Section § 7403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说,委员会负责为州选择新的土地,以补偿任何失去的州立学校土地。这些选定的土地被称为赔偿土地,旨在确保州获得等值的土地价值。

Section § 7404

Explanation
本法律允许委员会接受一项于1914年7月17日通过的特定联邦法律的惠益,该法律列于《美国法典》第30篇第121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