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8101

Explanation
本法律允许加州大学董事会选择并管理分配授予州用于农业学院的150,000英亩土地。他们可以设定价格,并决定如何出售或使用该土地。

Section § 810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大学的土地代理人代表州政府,负责根据董事会的指示选择土地。他们还必须向符合董事会条件的买家发放购买凭证和土地所有权证。

此外,评议员会负责以他们认为最好的方式投资这些土地销售所得的资金,同时必须遵守相关联邦法律规定的条件。

大学的土地代理人,作为州政府的代理人,应根据董事会的指示选择土地,并向遵守董事会规定条件的购买者签发购买凭证和土地所有权证书。评议员会应以其认为最佳的方式投资所有来自土地销售的款项,但须遵守国会授予此类土地的法案所规定的条件。

Section § 810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出售加利福尼亚州获得的用于教育和公共建筑的特定土地所产生的任何资金或资产,必须根据加利福尼亚大学董事会的指示从州金库中支付。

Section § 8104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购买了另一条款中提到的特定赠地但未全额付款,他们将被列为拖欠者。地方检察官将根据其他相关条款对他们采取法律行动。如果这些土地归还给州政府,它们将由大学校董会管理并可能出售。

凡购买了第 (8103) 条所述任何一项赠地任何部分且尚未全额支付款项的人,均应列入拖欠名单,且地方检察官应按照第 (7902) 条和第 (7903) 条的规定对该等拖欠者提起诉讼,第 (7903) 条至第 (7912) 条(含)的规定适用于该等诉讼程序。如果该等土地归还给州政府,则由大学校董会控制并可出售。

Section § 8105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概述了加州居民购买指定用于农业学院土地的程序。该居民必须提交一份宣誓声明,确认其是美国公民或打算成为公民,居住在本州,并已达到法定年龄。他们还需要描述想要购买的土地,确保土地上没有其他改良物;如果存在,申请人必须承认这些改良物并指明其所有者。该土地必须已勘测并备案至少三个月。申请随后必须提交给大学的土地代理人。

Section § 8106

Explanation

如果两人或多人就谁有权购买一块划拨给州用于农业学院的土地存在争议,他们可以将此事提交法院处理。大学的土地代理人会将案件转交给当地的高等法院,并将其记录在案。要求审理的一方必须在六个月内获得法院判决,除非法院因正当理由允许延期。任何相关方都可以在土地所在县提起诉讼来解决分歧。

一旦代理人提交了经认证的登记副本,法院就获得了充分的权力来裁决此事。法院作出最终裁决后,代理人将根据判决签发购买凭证或所有权证书。

当两人或两人以上就购买授予州用于农业学院的土地的任何部分之权利发生争议时,如果任何一方要求在州法院进行审理,大学的土地代理人,作为州的代理人,应发出命令,将争议提交给土地所在县的高等法院,并应在其办公室的适当记录簿中登记该命令。提出此项要求的一方应在要求提出之日起六个月内将其争议诉至判决,除非有令法院满意的理由。任何一方均可在争议土地所在县的高等法院提起诉讼,以解决冲突。代理人提供的经认证的登记副本,应赋予高等法院充分且完整的管辖权来审理和裁决该冲突。在向代理人提交法院最终判决副本后,代理人应根据最终判决签发购买凭证或其他所有权凭证。